洪汇新材(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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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8:32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候选人提名时无资格证书需承诺参加培训取证[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14]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请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5] 补选要求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10年[2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4][25] 公司协助 - 指定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等协助履职[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27]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31]
洪汇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04-26 18:32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 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 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 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半年报或三季报)分红方 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洪汇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8:32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 ...
洪汇新材: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2024-04-23 17:27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4)。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
洪汇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4-19 17:25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项洪伟持有公司股份96,277,123股,持股比例52.81%[3] - 本次质押展期股份34,142,000股,占其所持35.46%,占总股本18.73%[1] - 展期前后质押股份均为43,367,000股,占其所持45.04%,占总股本23.79%[3] 质押相关说明 - 本次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无新质押和新增融资[4] - 项洪伟资信好、有偿还能力,质押无平仓风险,不影响控制权[4]
洪汇新材: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3-26 16:1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近日收到2项发明专利证书[3] - 一项申请日2022.7.14,授权公告日2024.3.26,证书号第6833049号,有效期20年[3] - 另一项申请日2022.10.13,授权公告日2024.3.26,证书号第6833665号,有效期20年[3] 未来展望 - 专利取得对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利于完善保护体系等[3]
洪汇新材: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3 15:34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3000 - 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12元/股,期限6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回购884,735股,占总股本0.49%[3] - 最高成交价9.70元/股,最低7.60元/股[3] - 支付总金额7,709,347.95元(不含交易费)[3]
洪汇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4-02-18 15:34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项洪伟 96,277,123 52.81 2 招商证券资管-李燕昆 -招商资管创新价值 2 0210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5,849,750 3.21 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2,873,111 1.58 4 朱天社 2,767,300 1.52 5 邵黎 2,117,694 1.16 6 吴晓阳 1,416,266 0.78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7 | 吴景珍 | 1,330,500 | 0.73 | | --- | --- | --- | --- | | 8 | 孙建军 | 962,507 | 0.53 | | 9 | 顾卫新 | 869,100 | 0.48 | | 10 | 杨青 | 845,507 | 0.46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洪汇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8:01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同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 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 董事汪洋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 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 ...
洪汇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7:5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 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推进公司 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不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