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0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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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5:4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2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69,949.42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9,101,678.7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 定盈余公积金 2,910,167.87 元,扣除 2023 年已实际派发 2022 年度现金红利 76,800,000.00 元和送红股 38,400,00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345,753.7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
新宏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8 15:42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 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 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 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具体内容如下: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 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 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 ...
新宏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4-16 16:34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8 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11)。 根 ...
新宏泽: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4-04-02 16:54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经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1)。 公司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说明函》,现 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陈链武 先生、任小超先生、吴定权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 服务,谭代明 ...
新宏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1 16:37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8 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
新宏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2-28 20:07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8 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11)。 根 ...
新宏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0 19:54
1/2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8 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 ...
新宏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7 18:2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 ...
新宏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8:26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确保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 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同意公司以回购价格不超过(含)每股 11.48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3,000 万元, 1/2 不超过(含)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