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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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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9] 项目管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5] - 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与协议 - 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6]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6] - 应至迟于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 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7] - 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1] - 涉及资金支出需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总经理审批,按权限还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1] 资金管理与监督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其他规定 - 改变用途包括取消项目、变更主体等,超额度使用视为擅自改变[25]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32]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或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且超1000万元低于5000万元等情况,须董事会批准[9][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 - 10%,或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 - 10%且超5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等情况,应经董事长批准[11][12] - 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情况,须股东会批准[9][10] - 低于董事长批准权限由总经理批准[11][12] 对外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六种类型[3] 部门职责 - 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审议需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6] - 证券投资部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回报研究评估及监督执行进展[6]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筹措等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重点检查评估内控制度[7] - 董事会秘书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7] 投资流程 - 投资前需进行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回报率、风险等因素[15] - 对外投资项目初步意向可由股东、董事、总经理提出,证券投资部分析评估并形成建议书[16] - 项目初审者为总经理,初审通过后组织考察调研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19] - 投资金额按规定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0] - 投资时应签订合同或协议,长期投资合同需批准后签署,完成后取得投资证明[21] 投资管理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状况[13] - 投资预算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22] - 内部审计部门和财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证券投资部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7] - 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并定期报告[20]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应派出相应人员参与决策[20]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提交审批,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23] - 符合特定情况时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且行为需符合规定[25][26]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4] 内幕信息范围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5] 登记备案要求 - 拟披露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结果需报备登记表[8] - 多种情形下报送信息披露文件需报备登记表[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含姓名、身份证号等[10]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登记、备案工作[2]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事项发生,知情人1个工作日内告知董秘[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7] - 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配合登记工作[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广东监管局[16]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追责权利[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25年8月26日制定[18][19]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22] - 填报获取方式含会谈、电话等[23] - 填报所处阶段含商议筹划等[23]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担保要求 - 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7] 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其他规定 - 对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披露[18] - 全体董事按规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20] - 违反规定未造成损失公司仍可处罚相关人员[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制度所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报股东会审批[23] - 制度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24] 发布信息 - 文件由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25]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 - 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二日发出,条件允许可当天召开[7]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三十日内提议撤换[15] - 任职期内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半数需说明披露[15]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6]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21]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6][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等内容,出席人员签字[2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决议执行与规则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异常召集审议[34]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39]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六项[10]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1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3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4] - 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多,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3]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7] - 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1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已履行义务不再累计[1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6] - 因公开招标等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6]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8][39]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超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8]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8]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第 1 页/共 12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 ...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 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