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0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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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5] 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9] - 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授权其他事项[9]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命[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七天通知委员[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董事、高管选任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需从事金融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资格证书[5]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8]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是公司与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10]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19] - 任职期间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聘[22]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载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28] 责任与申诉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秘书不能证明履职应担责[32] - 秘书受处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申诉[3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7]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6 21: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7,551,705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7,551,705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6] 股权结构 - 发起人万锋、钟小平持股数均为2559.6万股,持股比例均为35.55%[17] - 李锋、刘秋香、深圳市泰欣德投资企业持股数均为453.6万股,持股比例均为6.3%,合计持股6480万股,持股比例9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9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4]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有多项指标[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6]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5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7]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公司大额赔偿责任等[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2]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组织披露,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后披露[29]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2]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32] - 董事等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2]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改正问题[33] 股东与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义务[35]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7]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48] 财务管理与内控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50] - 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并分类存档[51] - 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2]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后,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3] - 董事会秘书应报告和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决定文件、监管函等函件及其他规定文件[54]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7] - 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董事会将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7] - 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严重损失或影响,公司应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董事会秘书可建议经济处罚[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5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60][6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执行[61]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62]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连任不超六年[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免职与补选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提议解除独立董事职务[29] - 任期届满前无故不得免职,提前免职应特别披露[29]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行使职权费用,部分由董事会核定[33][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保险与制度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可为董事购买[36][37]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2025-08-26 21:08
融资方式与原则 - 以银行为主进行间接融资,不适用直接融资[2][3] - 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4]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在职权范围对融资决策[8] - 占净资产30%以上融资报股东会,低于则董事会审批[12] - 超5%且不超10%报董事长,低于报总经理审批[12] 其他规定 - 融资合同7日内报财务部备案[17] - 90日未签合同再办视为新事项[17] - 资料交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8][19] - 董事对违规融资损失担责[21]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董事解除与补选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信息披露与手续办理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等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8]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1] 股份转让与履职规定 - 董事在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仍需履职[6] 解任程序与赔偿 - 股东会解任董事应提前通知并允许其申辩[7]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9] 投票与交易规范 - 相关董事未停止履职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7] - 公司董事买卖股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16]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8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已交易衍生品等合计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3] 交易限制与原则 - 不适用于主营业务等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形[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交易[4] - 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资金规模[5]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须以公司名义在账户进行[5] -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生产经营相关[5] 委托理财与检查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10] - 审计部年末对交易全面检查并报告[10] 额度使用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8]
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14][15]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6][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0][2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股东会有相应主持安排[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2] 章程制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4] 规则生效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