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

搜索文档
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本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由本委员会会议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 ...
美芝股份(0028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 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
美芝股份(00285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
美芝股份(0028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提供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 ...
美芝股份(00285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 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 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 ...
美芝股份(002856)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20:1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公司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建工作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2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职权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美芝股份(002856)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7-15 20:15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 ...
美芝股份(002856)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5 20:15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 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505"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 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401",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如下: | 1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安吉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尔大厦 ...
美芝股份(00285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5 20:15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