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0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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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进展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8 21:36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 - 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 [2] - 质押延期购回股份数量为300万股 [2] - 质押股份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9.80% [2] -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 [2]
金溢科技(002869)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进展的公告
2025-09-18 17:15
股份质押 - 敏行电子本次质押延期购回300万股,占所持9.80%,总股本1.67%[1] - 敏行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0.99%,质押后占41.08%,总股本8.62%[2] 股东情况 - 敏行电子持股17.05%,质押后占所持44.16%,总股本7.53%[1] - 罗瑞发持股3.86%,质押后占所持28.24%,总股本1.09%[1] - 曾晓持股0.07%,质押后数量为0[1] 其他 - 罗瑞发对质押延期购回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 - 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3]
金溢科技: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21:39
公司治理 - 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智能交通行业占比100%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8亿元 [1] 业务构成 - 公司业务完全集中于智能交通行业 收入占比达100% [1]
金溢科技(0028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董事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符规定,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5]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5] 任职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7]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0]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持股相关承诺[10]
金溢科技(0028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含本公司)[6]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行使特别职权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5][1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并签字确认[1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18] 独立董事权利保障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异议应说明理由[19] - 公司应保证同等知情权,意见合理董事会应采纳[19] - 公司应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考察等工作[19]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19] 独立董事待遇与要求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2] - 可就投资者问题向公司核实[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金溢科技(0028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12] 报告披露条件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按条件预告业绩[11]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核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20]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披露[1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应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0]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由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核等[24]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核委员会审核[24]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起草,经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5] 信息报告与管理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7]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对需披露信息搜集整理[27]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8] -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0]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1] 信息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4]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3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需担责[39] -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违规将被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4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1]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44] 内部监督与处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5]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董事等会被处分及要求赔偿[46]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会被行政及经济处罚[46]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时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46]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47] - 股东咨询电话为0755 - 26624127,传真为0755 - 86936239,邮箱为ir@genvict.com[47]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9]
金溢科技(0028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8]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变更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于召开日期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 15:00[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表决规则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通过[23][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主持与报告相关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9] 表决结果相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比例情况[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2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改并负责解释[31] - 本规则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31]
金溢科技(0028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实行统一管理[2][3] - 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保,含互保、业务关系、控股子公司等[6] 担保审查与评估 - 担保前财务部门审查申请担保人资信状况[8][9] - 董事会可聘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担保风险,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担保[10] 反担保与审议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担保[11] - 为关联人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股东会审议[14]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值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合同签订与管理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等文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18] - 签订人签担保合同需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委托书,不得越权[18]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9] 后续管理与披露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存管理合同并关注时效[21]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披露信息[23]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3] - 参与担保的部门和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按不同情况进行信息披露[25] 责任承担 - 责任人违规签订担保合同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27]
金溢科技(0028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政策制定与考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制定和绩效考评[3]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费用由公司承担[5] - 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情况确定,部分实行津贴制[5] - 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含四部分[5] 绩效考评 - 绩效考评小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结果以百分值显示[7] 薪酬调整与激励 - 四种情形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或扣薪[8]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通胀等[10] - 可设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10]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2]
金溢科技(0028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21:3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选聘评价要素及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调整[11]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2年[14] 选聘工作其他要求 - 选聘文件含基本信息等,结果及时公示[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更换与解聘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6] 监督检查相关 - 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2] - 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