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00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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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10-07 16:07
治理机制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3] 汇报规定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汇报经营和财务情况[3] 异议处理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联名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5] - 独立董事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保密与存档 - 年报编制审议期,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7] - 相关沟通意见书面记录存档[7]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大会报告[7] 生效执行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9]
安奈儿: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6:0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 任职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终止聘任[14] 任职要求 - 不得担任人员包括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8] - 需组织董事等人员进行相关培训[9] 协助人员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0][11] 时间规定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安奈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6:0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3]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定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4][16][17]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董高签署确认意见[17] - 监事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监事签署确认[17]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含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发生时立即披露[20]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风险需关注[22] - 公司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及进展披露[23][24]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4][2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具体负责[26] - 董秘办负责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28] - 报告义务人向董事长或董秘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29] - 董监高等人员未公开信息前保密[31] - 监事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1] - 5%以上股份股东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32] 资料保管 - 董秘办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7] 财务信息与审计 - 财务信息披露前确保真实准确[41]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1] - 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审机构沟通及监督核查[41] 投资者关系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42] - 董秘办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42] - 投资者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42] 监管应对与违规处理 - 董秘通报监管文件,组织研究答复函件[44]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6]
安奈儿: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6:0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档案[14] - 相关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知情人范围与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知情人范围[11]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制度执行与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安奈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10-07 15:5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3] -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审计进度督促提交报告[3] 财务报表审阅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3][5] 沟通协调 - 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委员会和注册会计师沟通[6] 保密与决议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审计委员负有保密义务[4] - 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8]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事务所,改聘需多流程[4][5]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事务所需评价并经相关流程[11][12]
安奈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7 15: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 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 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 体董事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 年 9 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安奈儿(0028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5:5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8]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8]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8]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8]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8]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9]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10][11][12] -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3][14] - 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信息并及时反馈[15]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情况、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沟通协调能力[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内容 - 通过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8][19][20][21][22][23][24] - 及时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信息[24]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定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25][26][27][28][29][30]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但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28][29][30] - 规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的信息披露行为[32][33][34][35][36][37][38]
安奈儿: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5:46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控股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4] 管理机制 - 推选董事,全资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7] - 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投资决策制度化、程序化[10] 财务制度 - 按准则和规定制定财务制度,财务运作归口管理[12] - 及时报送报表,年报接受审计[13] 交易与信息披露 - 交易按规定权限提交审议[14] - 信息披露依制度执行,董秘办为联系部门[16] 监督与生效 - 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内审部门执行[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24]
安奈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5: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8]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卖出[11]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3]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且尚在承诺期内股份不得转让[15] 交易规范 - 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7]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减持规定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董监高应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9] - 董监高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或监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22] - 董监高违反制度买卖股票,董事会或监事会视情节处分[22]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情节严重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
安奈儿: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9月)
2024-10-07 15:46
制度基础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4年9月[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5] -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原则[6]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八项[9] 业务环节控制 - 制度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1] - 内部审计部门关注子公司内控体系并指导整改[15] -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六项活动[16] 交易与担保控制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8]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详细了解、审慎评估[20]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2]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控风险[23] 资金与投资控制 - 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遵循规范等原则,做好存储等工作[27]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用途使用[27]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风险[32]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需分析可行性等[32] - 委托理财应选择合格机构,明确相关内容[3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明确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36]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规定,泄露及时报告披露[36] - 董事会秘书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提请处理[37] 审计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控缺陷,评估效果提建议[40]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1]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43] - 内控评价报告包含董事会声明等七项内容[44]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44] 其他制度 - 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登记[41] - 加强对关联交易等活动控制,建立制度程序[41] - 制定年度内控检查监督计划,含重大事项[41]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等报告[4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专项说明[44] 考核与追究 - 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