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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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2-14 18:35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7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张建军 32,898,092 18.92 2 汤际瑜 10,025,988 5.77 3 周振清 5,597,462 3.22 4 汪存瑞 3,592,100 2.0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472,105 2.00 6 王红法 3,186,800 1.83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大国 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67,797 1.76 8 徐道聪 2,588,200 1.49 9 项小英 2,543,288 1.46 一、2023年12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 ...
三利谱: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3-12-14 18:3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76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 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拟回购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204,082 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408,163 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6、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直接持股减持计 划;持股 5 ...
三利谱: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20:43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12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 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陶浩略先生、陈洪涛先生、 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胡春明先生、陈志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
三利谱: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 第一章 总 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股 东 | 5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8 | | 第一节 董 事 | 18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0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 | 第一节 监 事 | 27 | | 第二节 监事会 | 2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8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9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2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3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3 | | 第一节 通 知 ...
三利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 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 ...
三利谱: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2-08 20:43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 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8,16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0.2347%;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4,0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74%。本次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 ...
三利谱: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08 2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 | |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 | |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 | |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 | | 助。 | 助。 | | 2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 | |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 合并; | | | 合并;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 股权激励; | | | 股权激励; ...
三利谱: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利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三利谱: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及程序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