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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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8:52
人事任命 - 选举祁永为董事长、总裁[3][5] - 选举范妍为副总裁,刘卓萌为董事会秘书[5] - 聘任钱婉怡为证券事务代表[6] 股权结构 - 祁永持股7020万股,占总股本22.5%[9][11] - 天津瑞扬持股10%,与祁永为一致行动人[11] 委员会设置 - 设立审计、提名、战略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
绿茵生态: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6-17 18:52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5层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王超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简历详见 附件。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34 债 ...
绿茵生态: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8:52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 - 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2] 选举结果 - 选举马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员信息 - 马宁为农学硕士,现任技术部副总经理,无直接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条件[6]
绿茵生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7 18:52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9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 ...
绿茵生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8:52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351 号 致: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 ...
绿茵生态: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6-11 20:51
股份回购 - 2021年2月同意回购,金额8000 - 16000万元,价格上限16.66元/股,期限12个月[2] - 2021年5月回购完毕,累计6,034,940股,占比1.93%,均价13.26元/股,用资80,002,975.91元[3] 股份注销 - 2024年5月注销6,014,922股,占注销前总股本1.93%,公司总股本减至305,985,078股[2][6] - 注销后限售股占比47.88%,无限售股占比52.12%[7] 影响及后续 - 注销不影响财务等,不改变控股权,不损害股东利益[8] - 注销后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将办理减资等并披露信息[9]
绿茵生态: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6-11 20:49
转股价格 - 绿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38元/股[3] - 2023年5月31日起调整为12.04元/股[4] - 2024年5月31日起调整为11.79元/股[4] - 调整后于2024年6月12日生效为11.76元/股[2] 股份回购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80,002,975.91元,总股数6,034,940股,均价13.26元/股[5] - 注销回购剩余6,014,922股,占注销前总股本1.93%[2]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312,000,000股,注销后减至305,985,078股[2] - 回购股份注销对应增发新股或配股率k为 -1.93%[5]
绿茵生态:关于绿茵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29 17:44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6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茵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 5 月 29 日 2、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4 月 29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鉴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转 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期间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
绿茵生态: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9 16: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598.5078万元,股份总数为30598.50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1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卢云慧、祁永、卢云平、杨建伟、天津绿之茵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3125万、1800万、75万、84万、249万股,占比58.597%、33.752%、1.406%、1.575%、4.669%[10]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4] 股票交易与收益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7]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2]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6]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26] 对外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临时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28] 闲置募集资金 - 拟议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30]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7]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37] 股东大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9] 股东大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0]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00]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公告[107][108] 章程修改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
绿茵生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堃)
2024-05-29 16:4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28][31][3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7]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8]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责任[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