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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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9 17:02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为100.312元/张(含息税)[4] - 回售条件触发日为2025年8月27日[4]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18日[4] 时间节点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3日[4] - 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9月24日[4]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25日[4] 利率与所得 - 当期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57天[9] - 个人和基金回售实际所得100.250元/张,税率20%[10] - 合格境外和其他持有者回售实际所得100.312元/张[10] 股价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70%[5]
宏川智慧:关于回售期间“宏川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8 22:05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安排 - 宏川智慧公告"宏川转债"将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暂停转股 以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实施[2] -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暂停转股[2] - "宏川转债"计划于2025年9月19日起恢复转股功能[2]
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回售期间“宏川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2025-09-08 19:32
可转债发行 -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7,000.00万元[3] 可转债交易与转股 - “宏川转债”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4] - 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3] - 2025年9月12日至18日暂停转股,19日起恢复[3][4]
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8 19:32
宏川转债回售 - 回售价格100.312元/张(含息税)[4] -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8月27日[4]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2日至18日[4] 资金时间安排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4]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4日[4]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5日[4] 利率与所得 - 第6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9] - 计息天数57天(2025.7.17 - 2025.9.12)[9] - 个人等回售实际所得100.250元/张,税率20%[10] - 合格境外等回售实际所得100.312元/张[10]
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7 15:45
回售信息 - “宏川转债”回售价格100.312元/张(含息税)[4] -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8月27日[4]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2日至18日[4] 资金时间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4]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4日[4]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5日[4] 利率与所得 - 第6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计息天数57天[9] - 个人和基金回售实际所得100.250元/张[10] - 合格境外及其他持有者回售实际所得100.312元/张[10] 其他 - 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4]
宏川智慧: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2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1] -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信息披露情况 - 详细公告刊登于2025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 公告编号为2025-110 包含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2] - 律师事务所就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宏川智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266名激励对象获授予合计1,227.00万份股票期权 [2]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4日 [2]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 激励计划合法性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2] - 该计划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
宏川智慧: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20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激励对象均不涉及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2] - 本次授予266名激励对象合计1,227.00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 [2] 激励计划合规性结论 - 监事会认定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 [2]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