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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川 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 ...
宏川智慧(002930)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诉管 理程序,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投资者投诉,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指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三条 投诉的来源包括来信、来电、来访,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 单位转办的投诉。 第四条 对于投资者的投诉意见,公司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处理投资者投诉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处理投资 者投诉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主要职责包括: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监会投诉热 ...
宏川智慧(00293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防范和控 ...
宏川智慧(00293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序并提出 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非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宏川智慧(0029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 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 ...
宏川智慧(00293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
宏川智慧(002930) - 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理财是指公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目标, 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持有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它经股东会或 董事会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的原则为: (一) 投资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投资需求; (二) 投资理财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只允许 ...
宏川智慧(002930) -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