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川智慧(002930)
icon
搜索文档
宏川智慧(0029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 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等规定 ...
宏川智慧(00293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7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9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20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7 | | 第一节 | 董事 | |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3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6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39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 ...
宏川智慧(0029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 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工作制度。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
宏川智慧(002930)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当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或者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 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 ...
宏川智慧(002930)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7 页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工作职责,保障总裁履行职权,提高民主决策、科 学决策及高效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就任时 应签订《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二章 轮值总裁机制 第四条 公司实行轮值总裁机制。 第五条 每届总裁任期内,由至少三名轮值总裁轮值担任,原则上每位轮值 总裁当值时间为一年,若有特殊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延长轮值总裁的任 职期 ...
宏川智慧(0029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等法 律法规规定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
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包括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 ...
宏川智慧(00293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9: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第一章 总 则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广东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