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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 ...
锐明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报告、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 ...
锐明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以及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
锐明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
锐明技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2-13 18:4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金,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锐明技术: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8:4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开始(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 ...
锐明技术: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44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锐明技术: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 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 ...
锐明技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13 18: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和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