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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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第2或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满足资产总额占比等标准之一时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30万以上、与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7]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100万以上等重大风险事项需关注[9] 重大变更事项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11]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进程[1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各部门及子公司等在重大事项触及节点后向董秘预报信息[14]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制度执行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董秘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时报送资料[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投资部备案[15]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0]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1月生效实施[22]
瑞玛精密(0029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会议规则 - 每月召开总经理月度办公例会讨论月度计划实施情况[12] -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须提前2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与会人员[12] 交易审议 - 多项交易指标低于公司对应经审计指标10%或一定金额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3][14] 投资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项目[1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 - 时间为2025年11月[22]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瑞玛精密(0029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 - 若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按规定程序执行[15]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5]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置换[15] 资金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1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6][17]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仅限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18]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超募资金应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顺序使用[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9] 内部审计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8] 报告流程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8]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18] 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5]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4] 保荐机构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0] 年度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独立董事聘请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30] 鉴证报告公告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应及时公告,若报告认为存在违规情形,还需公告违规情形、后果及措施[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3] -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等相悖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3] - 本制度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提名委员会更好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瑞玛精密(002976)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交易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董事会批,50%以上股东会批[3][4] - 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10%以上董事会批,50%以上股东会批[4]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5] 合同签署 - 总经理签500万以上合同、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报董事长批[5] 贷款决策 - 非流动资金贷款按单项和累计占比,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6]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短期激励 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
瑞玛精密(002976)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含公司所属控股各级子公司,下同)以第三 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担保金额应当以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作为 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第三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 ...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瑞玛精密(00297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13]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建档留存[13] 接待工作规范 - 证券投资部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接待[7] - 接待工作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接待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4][5] -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可公布音像和文字记录[10] - 为特定对象考察等提供便利但不资助,不赠送高额礼品[10]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11]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2] 承诺事项 - 调研中不故意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17] - 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报告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报告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对方[17]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7] 承诺书相关 - 承诺书仅限于调研等活动[17] - 经书面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7] - 承诺人及授权代表需签章,注明有效期[17]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等情况,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负责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内部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7] 工作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资料时间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时间为2025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