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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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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交易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董事会批,50%以上股东会批[3][4] - 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10%以上董事会批,50%以上股东会批[4]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5] 合同签署 - 总经理签500万以上合同、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报董事长批[5] 贷款决策 - 非流动资金贷款按单项和累计占比,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6]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则与记录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原则 - 遵循公平、长远等原则[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和政策方案[6] 薪酬标准 - 独董实行津贴制,非独董按任职定标准,职工代表董事按岗位执行[9] 薪酬构成及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组成,独董津贴按月转账,发放为税前[9][13] 薪酬处理 - 特定情形下公司有权处理薪酬[13]
瑞玛精密(002976)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担保申报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申报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决议当日书面通知证券投资部[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股东会审议一般对外担保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情形需2/3以上[7] 审批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7] 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1] 子公司担保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0] 审核表决 - 公司董事会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时需逐项表决,且均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20] 债务清偿 - 财务部应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20] 展期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21]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长等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4]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4]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4] 制度实施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瑞玛精密(00297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13]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建档留存[13] 接待工作规范 - 证券投资部为来访接待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接待[7] - 接待工作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接待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4][5] - 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可公布音像和文字记录[10] - 为特定对象考察等提供便利但不资助,不赠送高额礼品[10]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11] - 实施再融资计划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2] 承诺事项 - 调研中不故意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17] - 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报告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报告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对方[17]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7] 承诺书相关 - 承诺书仅限于调研等活动[17] - 经书面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7] - 承诺人及授权代表需签章,注明有效期[17]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等情况,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负责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内部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7] 工作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资料时间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时间为2025年11月[20]
瑞玛精密(0029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事项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有额外要求[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具体实施[37]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38]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议事规则列明股东会条款[40]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可修改完善[4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瑞玛精密(0029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公司相应审计值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由董事会审批[4]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公司相应审计值5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由股东会批准[5][6] 财务监管 - 内部审计、财务部对投资进行全程审计并出结果[16] - 子公司遵循会计制度,每月报财务报表[16] 信息管理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信息有知情权[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被投资公司设专人沟通[18]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修改解释属董事会[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7.15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7.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陈晓敏持股56665080股,持股比例80.3760%[13] - 发起人翁荣荣持股5374920股,持股比例7.6240%[13] - 发起人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46500股,持股比例7.3000%[13] - 发起人鲁存聪持股1198500股,持股比例1.7000%[13] - 发起人麻国林持股1057500股,持股比例1.5000%[13] - 发起人杨瑞义持股1057500股,持股比例1.5000%[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部分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需经特定比例股东表决权通过[60][6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出[6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1]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71]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7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需符合规定[75]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6] 财报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半年度财报和季度财报[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等,须在股东会召开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0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13]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119][1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且未分配财产,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清算,清算义务人需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2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