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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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2025-06-23 19:4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 对象范围进行了核实,认为: 获授股票期权的 2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5 年 6 月 20 ...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9:45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 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20 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 ...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9:45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并购 贷款,用于置换及支付收购自然人吴伟海、曾棱、马源清、马源治、金忠学持有 的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635.1840 万元出资额 对应的股权事项所涉及的前期已支付交易款及剩余交易款,并以公司持有的信征 零件 51%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期限 48 个月,利率及还款安排等具体内容以 后续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 ...
瑞玛精密(00297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5-06-03 20:32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 ...
瑞玛精密(00297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6-03 20:32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156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 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 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 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 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注: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5 年 1-3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 因此无法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 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交易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 阅。) ...
瑞玛精密(00297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6-03 20:32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5]230Z156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 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 专项说明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本回复报告所称报告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3 月 31 日,最近一期指 2025 年 1-3 月,报 ...
瑞玛精密(002976)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06-03 20:3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金证法意 2025 字 0603 第 0521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充法律意见书")。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金证法意 2025 字 0603 第 0521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 《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
瑞玛精密(0029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5-06-03 20:3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3-1-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3-1-1 | 目录 | | --- | | 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瑞玛精密(0029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6-03 20:3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2,117.15万元[11] - 2024年末资产总计236,662.37万元,负债总计144,703.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91,959.15万元[2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77,433.74万元,营业成本141,879.14万元,营业利润 -1,951.53万元[24] - 2022 - 2024年度利润总额分别为7782.01万元、6273.89万元、 - 1754.57万元[25] - 2022 -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82.85万元、9656.46万元、 - 6935.92万元[27] - 2022 - 2024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71倍、1.44倍、1.1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33倍、1.07倍、0.83倍[27] - 2022 - 2024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87%、5.95%、6.43%[27] - 2022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20616.89万元、157707.60万元、177433.74万元、44767.85万元[29] - 2024年通讯行业收入16114.16万元,同比下降51.10%,外销收入45494.87万元,同比下降8.95%[2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投入35665.92万元,资金使用进度82.13%[34] - 2022 - 2025年3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1863.29万元、53041.21万元、72476.14万元、63724.24万元[38] - 2022 - 2025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075.23万元、32980.36万元、40369.72万元、44869.62万元[3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8527.29万元[4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1980.93万元,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14104.89万元[44] - 2023 - 2025年1 - 3月,公司对乾瑞科技的采购额分别为64.27万元、1655.26万元、2.03万元[4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为788.29万元[10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2,273.70万元[10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441.67万元[10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3,885.23万元[10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75.29万元,持有乾瑞科技40.00%股权[10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3071.04万元,购买普拉尼德19.99%的股权[11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2647.98万元[11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558.64万元[112]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金属零部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及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12] -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空气弹簧总成160万支等生产能力[50] 发行股票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58]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均以现金认购[6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1]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63]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65]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202.65万元,用于三个项目[67] 风险提示 - 公司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大幅波动甚至下滑风险[41] - 公司若不能改善现金流,可能面临经济或信誉损失风险[42] - 若信征零件、全信通讯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43] - 若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导致偿债能力下降或流动性风险[44] 其他 - 2024年7月瑞玛精密聘请国金证券为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77] - 2024年8月瑞玛精密聘请国金证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79] -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115]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06-03 20:30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 | | | 问题 | 1 | 3 | | --- | --- | --- | | 问题 | 2 | 36 | | 问题 | 3 | 90 | | 其他问题: | | 100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玛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对本次问询函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