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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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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股价涨5.84%,大成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66.47万股浮盈赚取110.3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01 10:14
公司股价表现 - 12月1日股价上涨5.84%,报收30.10元/股,成交额1.91亿元,换手率10.37%,总市值36.47亿元 [1] - 股价连续5天上涨,区间累计涨幅达17.42% [1]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制造与部件集成及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 [1] - 业务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精密金属结构件58.04%,汽车电子31.75%,通讯设备6.65%,其他2.18%,模具1.38% [1] 主要机构持仓 - 大成基金旗下大成中证360互联网+指数A(002236)位列十大流通股东,三季度增持4.79万股 [2] - 该基金持有66.47万股,占流通股比例1.02% [2] - 12月1日该持仓单日浮盈约110.34万元,连续5天上涨期间累计浮盈280.5万元 [2] 相关基金表现 - 大成中证360互联网+指数A基金今年以来收益40.67%,同类排名799/4206 [2] - 近一年收益40.19%,同类排名769/4008,成立以来收益231.77% [2] - 基金经理夏高累计任职时间10年364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24.94亿元 [3]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5-11-30 16:30
人员变动 - 证券事务代表刘薇因个人原因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生效[2] - 刘薇辞职后不再任职,工作完成交接,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2] 后续安排 - 聘任新代表前由董秘谭才年代行职责,将尽快聘任新人[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1日[3]
瑞玛精密:证券事务代表刘薇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30 16:26
公司人事变动 - 瑞玛精密证券事务代表刘薇因个人原因辞职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该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 瑞玛精密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行业占比79.85% 移动通讯占比12.72% 电子电气占比4.96% 其他占比2.47%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 瑞玛精密市值为34亿元 [1] 行业动态 - 全球芯片业出现巨震 谷歌TPU芯片横空杀出 并与Meta"密谋"大事 [1] - 英伟达市值蒸发4万亿元 其"护城河"被攻破的担忧出现 公司CEO黄仁勋坐不住了 [1]
“领航智悬·驭见未来”——全国首套三腔智能空气悬架产品在瑞玛精密正式下线
证券时报网· 2025-11-30 13:39
公司近期动态与产品突破 - 瑞玛精密控股子公司普莱德科技成功举行全国首套三腔智能空气悬架产品下线仪式 [1] - 公司是国内首家自主研发多腔(含三腔)空气弹簧产品、成功获得整车厂项目定点并实现量产的企业 [1] - 普莱德科技智能空气悬架产品已取得5个整车厂项目定点,合计金额约31.37亿元 [2] - 公司于11月28日披露定增发行结果,实际募集资金6.32亿元,其中3.59亿元将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3] 空气悬架产品与技术优势 - 三腔空气弹簧相比单腔或双腔产品在刚度变化方面更具优势,但结构更复杂、研发难度更大、制造成本更高 [1] - 空气悬架可调整汽车底盘高度,降低新能源汽车风阻,从而提升续航里程 [2] - 空气悬架能有效平衡因电池重量导致的新能源汽车高承载和舒适度要求 [2] - 空气悬架未来主要发展方向是控制算法与高精地图、道路扫描及驾驶习惯的有效整合 [2] 行业市场前景与驱动力 - 国内新能源车的迅速发展是空气悬架行业爆发的核心驱动力 [2] - 联储证券预测2024年至2030年空气悬架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35% [3] - 预计2030年空气悬架市场规模将超过750亿元,整体市场渗透率将达到30% [3] - 新能源汽车市场空气悬架渗透率预计将达到40%,远高于燃油车市场的4% [3]
瑞玛精密:11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21:1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4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占比79.85% [1] - 移动通讯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同期占比12.72% [1] - 电子电气业务收入占比4.96%,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47% [1]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1-28 21:16
公司治理修订 - 2025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本次修订删除原章程中“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6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股票回购情形中,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从30%调为20%[4]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3日内不得买卖[1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1]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等,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请求权[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2] 财务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0]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8 21:15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3: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2] 提案相关 - 提案1.00、2.00及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提案包括总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17]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00 - 11:30及14:00 - 16:00[6] - 投票代码为362976,投票简称为瑞玛投票[1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12] - 预计会期半天[9] - 公司委托代表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7]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18] - 股东需在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单选打“√”,多选无效[18] - 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按回避处理[18] - 未明确投票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表决[18] -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自制均有效[18] - 存在参会股东登记表[21] - 登记表包含自然人股东姓名等多项信息[22]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21: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内容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 拟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部分条款,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后续安排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21:15
会议情况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5位董事实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票赞成,尚需股东会审议[3][4] -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多5票同意,部分尚需股东会审议[5][6]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5票赞成[7]
瑞玛精密(0029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 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