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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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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事项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有额外要求[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具体实施[37]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38]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议事规则列明股东会条款[40]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可修改完善[4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瑞玛精密(0029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公司相应审计值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由董事会审批[4]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公司相应审计值5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由股东会批准[5][6] 财务监管 - 内部审计、财务部对投资进行全程审计并出结果[16] - 子公司遵循会计制度,每月报财务报表[16] 信息管理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信息有知情权[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被投资公司设专人沟通[18]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修改解释属董事会[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 |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类事项[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2]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13] 关联交易审批主体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3]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关联交易评估审计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6] 关联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18]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实际执行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修订或续签协议交易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关联交易执行规定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公司有权终止[15] - 如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开始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予以确认[14]
瑞玛精密(00297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控制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0]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2] 会议与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五日报公司[9] - 会议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公司推荐董事汇报情况并备案决议[11] - 控股子公司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月度管理报表[15] - 每季度次月12日前报送含附注季报[15] 监督管理 - 公司每年至少对控股子公司审计一次[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享有权利并负义务[4] - 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审议[4] 业绩考核 - 公司每年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绩考核并奖惩[18] 融资与投资决策 - 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担保[20] - 多项业务金额占子公司净资产值20%以下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22] - 固定资产贷款单项及累计额符合条件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23] 利润分配 -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子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30%[25][26] - 子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10%法定公积金[2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6]
瑞玛精密(0029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 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
瑞玛精密(0029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
瑞玛精密(0029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 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 ...
瑞玛精密(0029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
瑞玛精密(0029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职工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2 名,含会计专业人士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