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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0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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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0029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公开性、合规性等五项原则[4]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公司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 沟通方式与渠道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8]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等[9] 投资者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应按规定召开,采取便于参与方式并提前公告[9][10]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1] - 事先公告活动时间、参与方式和主要内容等,事后及时披露情况[16] 决策与负责人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2]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及业绩预告等披露前15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6] 接待与推广制度 - 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9] 资料存档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期限十年[21] 专业协助与咨询电话 - 董事会秘书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3]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14] 沟通要求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签署《承诺书》等[17][18][19][2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18][31] 员工培训与合规要求 - 公司员工特别是董高监等应接受相关知识培训[14] - 不故意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以外人员沟通问询[28] - 不泄露、不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28] - 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28] - 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依据资料[28] - 相关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28] 责任与适用范围 - 违反承诺和保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28] - 承诺书适用于调研等活动[28] - 经书面授权个人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8]
豪美新材(0029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应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情形应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三种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24]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 提案四、十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除董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3] 其他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1] -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种情形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32]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1]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4] -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开会、未表决、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标[45] - 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4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4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8]
豪美新材(0029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本公 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豪美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 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
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公司人力资源 部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
豪美新材(0029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豪美新材(0029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 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调节利润或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划 分或授权,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履行相关审批程 ...
豪美新材(00298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1 | | | 中文全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东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800765734276T 的《营业执照》。 清远市清城区经济贸易局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出具《关于设立合资企业 清远市美高新型合金型材有限公司的批复》(城区经贸外字[2004]30 号), 同意公司设立。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出具《广东 省外经贸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426 号),同意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 ...
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
豪美新材(002988)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对外信息报送部门 及人员在不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须先与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确认。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工作的监管人,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重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下属控股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确需要对外报送 信息时,报送人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予以审核。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的相关部门、接收信息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 负有保密义务。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对外披露信息的一致性,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内幕交易,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