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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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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3 19:03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12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7] - 2025年5月23日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6.45元/股[9][10] - 2025年5月23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95万份股票期权[17] 权益分派 - 以1,124,613,3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现金[12] - 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13]
东鹏控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18:15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1,156,981,1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367,764股后的1,124,613,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含税)[1] -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81,153,348.50元,计算公式为1,124,613,394股×0.25元/股[1] - 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30059元/股,计算公式为281,153,348.50元÷1,156,981,158股[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3日[3]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2430059元/股[2]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减持价格调整 - 实际控制人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从发行价11.35元/股调整为10.21元/股,调整公式考虑历次现金分红及股份变动[4] -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计算公式为(11.35元/股-累计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4] 其他事项 - 若实施期间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比例固定原则调整[2]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同步调整,具体信息需关注后续公告[4]
东鹏控股(00301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4 17:45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2,367,764 股后的 1,124,613,3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156,981,15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367,764 股后的 1,124,613,39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1,124,613,394 股×0.25 元/股 =281,153,348.50 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 ...
东鹏控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3 20:12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1] - 共有153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投票,代表表决权股份745,238,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54%(总表决权股份1,125,306,194股)[2] - 现场参会股东13人代表722,335,018股(占比64.1901%),网络投票股东140人代表22,903,167股(占比2.0353%)[2]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145人参与投票,代表64,647,608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9% [2]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平均同意率超99.94%,反对票占比0.0326%-0.0370%,弃权票占比0.0099%-0.0234% [2][5][7][8] - 中小投资者表决支持率普遍高于99.4%,最高达99.6108% [6][8][9] - 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律师确认合法有效 [10]
东鹏控股: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3 20:1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由董事长何新明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2,335,018股,占总股本64.1901%;网络投票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2,903,167股,占比2.0353% [5] - 中小投资者合计145人,代表股份64,830,608股;全体出席股东共计153人,合计代表股份745,238,185股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9924%(744,986,585股),最低弃权比例0.0051%(38,200股) [9][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最高同意比例99.6108%(64,396,008股),反对票最高占比0.4260%(275,400股) [9][10] - 特别决议事项(如公司章程修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1]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2]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7] -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系统验证股东资格 [6]
东鹏控股(003012)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3 19:45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 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 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 2. 公司现行有效的 ...
东鹏控股(003012)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3 19:45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3 人,代 1 表有表决权股份 745,238,185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6.225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 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25,306,194 股)。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的 ...
东鹏控股遭两股东减持不超1688万股 产品均价下跌首季亏损3045万元
长江商报· 2025-05-12 17:26
股东减持 - 股东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和上海喆德投资中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的股份(约1688万股)[1] - 以5月12日收盘价6.19元/股计算,本次减持套现金额或达1.04亿元[1] 财务表现 - 2021年公司营收79.79亿元(同比增长11.46%),净利润1.54亿元(同比下降81.97%)[2] - 2022年营收69.3亿元(同比下降13.15%),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31.5%)[2] - 2023年营收77.73亿元(同比增长12.16%),净利润7.2亿元(同比增长256.63%)[2] - 2024年营收64.69亿元(同比下降16.77%),净利润3.28亿元(同比下降54.41%)[2]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9.94亿元(同比下降1.74%),净亏损3044.99万元(同比下降164.42%)[2] 减值情况 - 2024年公司产生约1.4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因处理长库龄产品改善库存结构[3] - 信用减值主要由于地产商付款不佳导致回款周期拉长,采用组合计提方式[3] - 公司预计2025年资产减值规模不会大幅变化,信用计提规模不会高于2024年[3] 业绩说明 - 净利润下滑主因行业产品价格调整传导导致产品均价同比下降[2] - 一季度属传统淡季,净利润占全年比重较低,当前波动对全年影响可控[2] - 2023年业绩改善得益于零售渠道推进及房地产"保交楼"政策带动竣工面积增长[2]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瓷砖/板、卫浴、木地板、涂料、集成墙板、辅材及整装家居等产品[1] - 通过"超会搭"空间设计和"装到家"交付服务实现产品+交付+服务全链条升级[1] - 业绩受房地产行业调整影响呈现波动[1]
东鹏控股: 关于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6:28
股票期权注销概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完成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总注销数量为1660.20万份(2022年计划800.70万份 2024年计划859.50万份) [1] - 涉及激励对象人数调整:2022年计划从183人减至156人 2024年计划从122人减至110人 [2][5] 2022年股票期权注销详情 - 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 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期权118.50万份 [2] - 因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营收为基数 2024年营收增长率未达≥15%) 注销156名激励对象第三行权期期权682.20万份 [3] - 2022年计划授予总量从3,120.00万份调整为2,319.30万份 [4] 2024年股票期权注销详情 - 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 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期权225.00万份 [5] - 因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以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 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未达≥0%) 注销110名激励对象第一行权期期权634.50万份 [5] - 2024年计划首次授予数量从2,340.00万份调整为1,480.50万份 [5] 注销影响说明 - 注销未行权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6] - 不影响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且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管理团队履职产生负面影响 [6]
东鹏控股(003012) - 关于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5-12 15: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800.70 万份,涉及人 数 183 名;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859.50 万份,涉及人数 122 名。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2、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办理和确认,上述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审批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以及公司未能达成 激励计划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