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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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三季度显著承压,看好中长期市占率提升
天风证券· 2024-10-28 17:4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增持"评级,目标价7.06元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三季度业绩显著承压,主要受地产链景气度仍在底部影响 [1] - 原材料成本上涨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影响 [2] - 费用未能有效摊薄,现金流仍有改善空间 [3] - 预计地产行业景气度回暖后,公司业绩具备较好的增长基础,中长期市占率有望逐步提升 [4] 财务数据和估值分析 - 2022-2026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预测数据 [5][9] - 2022-2026年主要财务指标及估值指标 [5][10][11] - 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8]
东鹏控股20241027
2024-10-28 16:23
根据电话会议记录,现总结如下: 1. 行业和公司概况 [1][2][3] - 东鹏控股是一家上市的磁砖和卫浴行业的头部企业 - 2024年三季度业绩受到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 但公司积极应对,通过结构优化、增效等措施,业绩表现优于同行 2. 核心观点和论据 [3][4][5][6][7] - 三季度营业收入46.84亿元,其中磁砖业务39.66亿元,占比86%,位域业务6.56亿元,占比14% - 净利润是同行净品公司的2.19倍,体现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 三季度8-9月业绩环比有所回升,显示市场正在逐步回暖 - 公司通过结构优化、增效等措施,成本下降6%,毛利率维持在31.23% - 应收款项下降11个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下降12.7个点,体现了公司的管控能力 - 非房地产工程业务增长11.5%,开拓了新的增长点 - 资产负债率36.29%,远低于同行,财务状况良好 3. 其他重要内容 [7][14][15][16][17][18][19][20] -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利于行业回暖 - 公司积极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在天猫等平台获得独家资格,有望带动销售 - 公司采取政策+活动的方式推进"以旧换新",给予消费者15%-20%的补贴 - 公司已获得全国129个地级市"以旧换新"的政策资格,申报率100% - 四季度公司将加大新品推广和渠道库存补充,预计业绩有望进一步改善 - 公司未来还有较大的成本费用优化空间,有助于提升利润水平 总的来说,东鹏控股作为行业龙头,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方面表现出色,有望在政策利好和自身努力下,在未来进一步提升业绩和市场地位。[7][10][11]
东鹏控股: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09亿元 回购股份注销增强投资者信心
证券时报网· 2024-10-26 14:37
文章核心观点 - 房地产市场尚待止跌回稳,建陶行业需求减弱,竞争日趋激烈 [1] - 公司推动结构优化、拓展增量、精益运营、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实现第三季度业绩逐月环比增长 [1] - 公司资产状况稳健,向金融机构借款等有息负债较少,货币资金和资产负债率保持较好水平 [1] - 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1]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亿元 [1] - 进一步提升产品力,推动主力系列产品聚焦,Top10收入占比上升3.5个百分点 [1] - 持续优化全价值链效率,瓷砖单位制造成本下降6.0%,整体毛利率31.23%,基本保持稳定 [1] - 应收和费用得到有效管控,应收款项下降10.98%,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下降12.70% [1] - 工程转型升级,城投城建、设计院等专业细分工程业绩增长11.47% [1] 行业情况 - 房地产市场尚待止跌回稳,建陶行业需求减弱,竞争日趋激烈 [1]
东鹏控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2024-10-25 17:09
回购情况 - 2021年10月29日通过1.5 - 3亿元回购方案[2] - 2022年2月28日至9月23日完成回购16,018,842股,占比1.37%,金额150,079,215.34元[2][3] 变更用途 - 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减资[4] - 2024年10月24日董事会通过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9] 注销影响 - 注销后总股本由1,173,000,000股变为1,156,981,158股[5] - 变更用途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提高股东回报[7]
东鹏控股:东鹏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25 17:0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交易申报与确认 - 买卖公司股票前至少18个交易日报送申报函[11] - 董秘在计划交易时间前15个交易日反馈确认函[11] 减持计划披露 - 经确认卖出股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在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新任董监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等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8] 变动报告与检查 - 董事等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等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23]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等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1] - 违规买卖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1]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4]
东鹏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7:0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通知10月12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出席占比100%[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100%[3][4]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等议案,同意票占100%[5][7]
东鹏控股:东鹏控股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5 17:06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总经理任舆情领导小组组长[3] - 监测范围涵盖官网、公众号等载体[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 - 一般舆情副组长按需处置[8] - 重大舆情领导小组召集会议控制传播[9] 其他规定 - 有关人员对处置负有保密义务[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生效[15]
东鹏控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鹏控股募投项目结项、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25 17:0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3亿股A股,发行价11.35元/股,募资16.2305亿元,净额14.80067亿元[2] -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083928992亿元[6][7] 募投项目进展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47104亿元,承诺投资总额14.80067亿元[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多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10] - 江门东鹏项目已完成洁具项目,投资进度70.40%,拟终止五金龙头项目[11] 资金使用与决策 - 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8][9] -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8,083.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2024年10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16]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18][19]
东鹏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5 17:0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出席董事占比100%[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4] - 审议募投项目结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 拟注销16,018,842股股份,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9]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10][12][13]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4]
东鹏控股: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5 17:06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9月1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00万股,10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6981158元[8] - 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13] - 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4300万股,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80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13] - 佛山华盛昌陶瓷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6200万股,持股比例90%[14] - 广东裕和商贸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800万股,持股比例10%[14] - 股份总数为115698115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属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因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30] - 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决定[3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交易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3]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83]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重大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0]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5]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0日书面送达[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4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7] - 有《公司法》等法律修改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