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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3-12-08 19: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证券代码:00301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 ...
金富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9: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 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
金富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9: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上市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上市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 至少十年。 1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每一届董事会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 ...
金富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12-08 19:41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文件名称 | ...
金富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8 19:4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
金富科技: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23-12-08 19:41
RSM 容诚 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518Z130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理。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测。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 - 3 |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4 - 15 |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518Z1300 号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科技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截至 2023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富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富科技公司向不特 ...
金富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08 19:41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 计工作。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 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 ...
金富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8 19:41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和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五十二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 第五十二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 |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 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 | |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 | | |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 形式向董事会提 ...
金富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3-11-14 18:54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叶树华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叶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叶树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公 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并通过东莞金 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规定的期 限内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
金富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11-02 18:5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起始日 期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36 个月;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2、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 4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2,41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3 号文)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500.0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015 号)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