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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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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责任意识并加大问责力度 [2] - 公司人员需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 禁止干扰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等 [3] - 具体情形涵盖:违反会计准则影响财务判断、信息披露不合规、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年报差异无法合理解释等 [3] - 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差错情形亦适用 [3] 责任追究范围与原则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4]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结合等六项原则 [5] - 各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6] 责任划分与认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6] - 财务条线高管(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等)对财务报告质量负主要责任 [6] - 需追责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工作规程或沟通不及时导致差错等 [6] 处罚措施与执行 - 处罚形式分为行政责任(如降职、撤职)和经济责任(如罚款、赔偿损失) [9] - 董事会可单独或合并采取多种处罚形式,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裁定 [9] - 责任人有30日申诉期,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执行 [9] 附则与其他规定 - 季报、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0]
金富科技: 子公司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公司治理架构 -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涵盖战略决策 高级人员管理 规范运作 财务预算等核心领域 [1][3] - 控股子公司定义为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 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 [1] - 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 由母公司直接委派董事及监事行使管理职能 [2] 人事管理机制 - 子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需经母公司总经理审核和董事长批准后委派 [2] - 派出人员需定期向母公司汇报经营情况 并在重大决策前与母公司沟通 [3][4]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 更换需经母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9] 财务管控体系 - 子公司必须采用母公司统一会计政策 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等完整财务数据 [9] - 所有对外融资需遵守母公司规定 利润分配方案需事先获得母公司批准 [9][10] - 严禁子公司违规对外投资 借款或公款私用 财务人员有权直接向母公司报告违规行为 [10] 重大事项决策 - 子公司对外投资 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母公司审批 [7][8] - 关联交易需按母公司制度履行审批 达到标准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8]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 股东会需提前15日报备 表决需按母公司指示行使 [8][12]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需定期提交月报 季报及年报 包括产销数据 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 [11] - 重大诉讼 安全事故 行政处罚等事项需立即报告母公司董事会秘书 [12]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 子公司负责人需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 [12] 审计监督机制 - 母公司内审部定期开展信息质量审计 合规性审计等七类专项审计 [12] - 审计过程中子公司需无条件配合 提供完整资料并执行审计决定 [12][13] - 审计范围覆盖子公司所有重大经济合同 工程项目及内部控制环节 [12]
金富科技: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公司治理结构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 -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董事会需补足委员人数 [1][3]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形成明确意见 [2][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4][9][11]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7][13] - 决策程序包括投资评审小组初审、立项备案、提案提交等环节,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5][16][18] 提名委员会职能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10][11][28]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12][31][33] - 会议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5][37][40] 审计委员会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16][48][50] - 职责涵盖财务报告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及重大事项调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 [19][55][56] - 发现董事或高管违规时可提出罢免建议,并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 [22][63][6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27][28][80] - 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审查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方案 [28][84][86] - 决策程序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方案表决,相关议题涉及委员时需回避 [30][88][95] 附则与实施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2][100][10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应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32][102]
金富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业务合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评价活动 [3] 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 确保企业战略实施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5] - 保障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5] - 实现资产安全完整及合规经营 [5] 审计机构设置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过半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8] - 内审部独立设立,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或法律等专业背景 [9][11]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 [12][1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内审制度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及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15] - 内审部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重点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反舞弊机制 [16] - 审计权限涵盖资料调取、现场检查、临时封存权及责任追究建议权 [21]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包含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 [17][22] - 审计流程包括通知送达、小组组建、实施程序(含穿行测试)、三级复核报告及后续整改跟踪 [23] - 需对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发表合规意见 [31][32] 重点审计领域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 [27]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定价公允性、反担保措施及独立董事意见 [30] - 信息披露审计需评估制度有效性及重大信息保密措施 [33] 审计结果与信息披露 - 内审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后与年报同步披露 [34][37]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整改措施 [36] 违规处理与档案管理 - 对拒绝审计或弄虚作假行为可提出处罚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1][42] - 审计档案实行主审负责制,工作底稿需保密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9]
金富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金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二)担任独立董事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验;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或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还应当具备丰 富 ...
金富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第一章 总 则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 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金富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委托贷款、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 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 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
金富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健 全和规范总经理及经营层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 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 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经理在执行 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
金富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5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违反前两款规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式增加注册资本: |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 | | 公告编号:2025-0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 | | | |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 | | | | |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 | | | | | | | | | |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 | <公司章程> ...
金富科技: 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刚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5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陈刚 为金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