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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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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06-05 20:16
人事变动 - 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吴小霜为董事会秘书[2] - 吴小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吴小霜1982年出生,本科,有法律职业资格证[4] - 曾在皇庭国际任职,2019年5月起在公司任职[4] - 截至公告日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处罚处分[4]
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05 20:16
公司人事 - 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 - 选举张铭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人员信息 - 张铭聪1987年出生,硕士学历[5] - 2012年11月起在金富有限任职,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助理等职[5] - 截至公告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5]
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05 20:16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会议通过聘任谢海桐为证券事务代表[2] - 谢海桐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谢海桐1996年出生,2023年7月入职[4] - 截止公告日未持股,与公司无关联,符合任职条件[4] 联系方式 - 电话0769 - 89164633,邮箱Jinfu@jinfu - group.com [2]
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5 20:16
董事会选举 -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选举[2] - 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2] - 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 专门委员会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 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陈刚、陈珊珊、张钦发、李丽杰[5]
金富科技(00301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05 20: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6名,代表股份183,907,895股,占比70.7338%[10] - 现场出席6名,代表股份183,416,300股,占比70.5447%[11] - 网络投票60名,代表股份491,595股,占比0.1891%[12] - 中小投资者股东60名,代表股份491,595股,占比0.1891%[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3,803,195股,占比99.9431%[17]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03,495股,占比99.9432%[1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83,803,695股,占比99.9433%[2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12,695股,占比99.9482%[2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12,695股,占比99.9482%[2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12,695股,占比99.9482%[24]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12,695股,占比99.9482%[25]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183,812,695股,占比99.9482%[26]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86,895股,占比78.7020%[17][18]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87,195股,占比78.7630%[1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87,395股,占比78.8037%[2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96,395股,占比80.6345%[2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96,395股,占比80.6345%[2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96,395股,占比80.6345%[24]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96,395股,占比80.6345%[25]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396,395股,占比80.6345%[26]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陈珊珊女士为非独立董事,183,417,943股同意;中小投资者1,643股同意[27][28] - 选举陈婉如女士为非独立董事,183,460,340股同意;中小投资者44,040股同意[30][31] - 选举熊平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183,418,940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640股同意[32][33] - 选举张钦发先生为独立董事,183,418,937股同意;中小投资者2,637股同意[34][35] 会议时间及通知 - 会议于2025年6月5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7][8]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5][6]
金富科技(00301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05 20:15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66人,代表股份183,907,895股,占比70.7338%[4]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60人,代表股份491,595股,占比0.189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83,803,195股,占比99.9431%[6]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87,195股,占比78.7630%[10]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陈珊珊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股份数183,417,943股,占比99.7336%,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643股,占比0.3342%[25][26] - 选举陈婉如为非独立董事总表决同意股份数183,460,340股,占比99.7566%,中小股东表决同意44,040股,占比8.9586%[25][26]
金富科技(0030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5 20:15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3] - 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7位董事全出席[3] 人事任命 - 聘任陈珊珊为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6] - 聘任熊平津为财务总监,任期至届满[9] - 聘任吴小霜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届满[10] - 聘任谢海桐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届满[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13]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四届董事会及提名、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14]
金富科技(003018) - 2025年5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8 16:0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003018,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为特定对象调研(线上交流),参与单位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11:00 - 12:10,地点为线上会议,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吴小霜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谢海桐女士 [2] 公司核心竞争力 客户优势 - 与华润怡宝、景田、海天味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部分合作超十年 [2] - 2018 年获华润怡宝十年合作贡献奖,2019 年获达能 2019 年度合作共赢奖,2020 年获广西太古可口可乐 2020 年优秀供应商奖,2023 年获华润怡宝卓越贡献奖和长期服务奖、可口可乐技术进步奖 [2][3] 技术与研发优势 - 拥有多种瓶盖结构设计及制造设备发明专利、多种瓶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共拥有专利权超 130 项,多项专利已投入实际生产 [3] - 是广东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子公司翔兆科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 [3] - 拥有完整研发组织体系和有竞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核心研发人员专业知识强、行业经验丰富 [3] 人才及管理优势 - 聚集研发、生产、品质管理及企业管理等方面优秀人才,有专业化人才储备 [4] - 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经验丰富,形成层次清晰、梯度合理的管理和技术团队 [4] 产品质量优势 - 坚持“视质量如生命”经营理念,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安全性在业界声誉高 [5] - 产品曾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5] 公司产能规划 - 分两步走,建生产基地时预留未来产品品类发展空间,上市前主要生产包装饮用水瓶盖,后通过并购和开拓新客户进入拉环盖和调味品盖市场,未来继续拓展品类 [5][6] - 根据订单情况逐步购买设备,产能浮动变化,确保产能灵活性以应对订单波动 [6] 拉环盖业务发展情况 - 并购翔兆科技后,通过赋能提升产品品质、降低不良率,开拓国际市场 [6] - 2024 年广西桂林金属瓶盖生产基地投产,扩产拉环盖生产线 [6] - 未来加大海外市场拓展,通过参加国外展会、增加线上销售平台等方式拓展客户,加大销售人员对国际业务开拓力度 [6] 公司瓶盖销售模式 - 主要为直销模式,由销售部直接与客户对接,负责客户开拓及维护 [6]
金富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及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披露需在规定时间、媒体以规定方式执行[2][3] - 自愿性披露需遵循公平性、持续性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进行选择性披露,预测性信息需明确依据并提示风险[3]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高管及财务负责人需配合相关工作[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需确保信息同步向所有投资者公开,禁止提前泄露[4][5] - 各部门需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支持,重大决策前需征询其意见[36][37]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公司需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按相关规定处理[7][8] - 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委托非持牌机构编制,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需在公告中声明理由[7][9] - 信息发布渠道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主,其他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渠道披露[14]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需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23][24][25]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时应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负审核责任[27] - 年度财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如分红、转增股本)也需审计[28] 临时报告披露机制 - 重大交易(如资产买卖、对外投资)达到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等标准时需及时披露[14][1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元(自然人)或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法人)需披露,需说明定价依据及影响[1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或可能显著影响股价时需披露[16][17] 信息披露审批与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写或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临时报告需经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批,重大决策宣传文稿需董事长签发[19] - 已披露信息存在错误时需及时发布更正公告,公共媒体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需核实并澄清[22][19] 违规责任与处罚 - 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导致披露延误或疏漏的,相关责任人将受行政及经济处分[41] - 擅自披露信息按泄露机密处理,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的需追究审核人责任,无法查明原因则连带追责[42][43] - 各部门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备董事会秘书[45]
金富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2] - 超募资金定义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金额的部分 [3]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 [4]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在投资计划受严重影响时及时公告 [5]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9] -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 [9]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大额支取通知(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 [10] - 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10]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 [11] - 公司需防止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 [12]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进度延迟超50%等异常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 [13]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保荐机构意见,披露延期原因及保障措施 [1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 [22]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25]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等条件 [2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并注销 [28] - 闲置超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8] - 使用顺序为补充募投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 [29] 监督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30]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异常需向交易所报告 [31] - 公司会计部门需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 [32] - 公司需按法规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