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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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SZ)拟取得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各51%股权 切入液冷散热赛道
智通财经网· 2026-02-05 22:29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卓晖金属51%股权及联益热能51%股权,总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7.14亿元人民币 [1] - 其中,卓晖金属51%股权的交易对价预计不高于5.1亿元,联益热能51%股权的交易对价预计不高于2.04亿元 [1] - 交易附带前提条件:控股股东陈金培需向标的公司创始股东莫振龙协议转让公司156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 [1] 标的公司业务 - 标的公司聚焦于液冷散热产品,主要从事液冷散热模组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 - 卓晖金属主要产品包括液冷铜管及其组件、不锈钢管及其组件、波纹管及其组件、铝管及其组件、分集水器等,主要应用于液冷散热系统 [1] - 联益热能主要产品包括水冷头组件、不锈钢分水器、不锈钢波纹管、铜水冷板、内存条散热模组等,主要应用于液冷散热系统 [1] 交易战略意义 -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切入液冷散热的高景气赛道,旨在形成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1]
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6-02-05 22:17
股份转让信息 - 2026年2月4日陈金培拟15.43元/股转让1560万股(占6%)给莫振龙,价款24070.80万元[4][7][12] - 转让前陈金培持股13726.58万股(52.79%),后持股12166.58万股(46.79%)[9] - 转让前一致行动人持股18241.58万股(70.16%),后持股16681.58万股(64.16%)[9] - 莫振龙转让前无持股,后持股1560万股(6%)[9] 转让款安排 - 第一笔定金为转让价款20%即4814.16万元[14] - 第二笔转让款为80%即19256.64万元[15] 其他条件 - 标的股份限售36个月,过户后莫振龙质押1560万股给陈金培[5][16][21] - 收购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51%股权协议生效,股份转让协议才生效[4][5] - 若完成交割,陈金培及其关联方12个月内除本次外不减持[6][25] - 业绩补偿前,陈金培转让后与陈婉如合计持股市值不低于3.24亿元[25][26] 协议相关 - 《股份转让协议》签字盖章成立,收购协议生效时生效[20][24] - 乙方逾期付款有违约金,超15日未足额付甲方有权终止[19] - 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及公司独立性[22] - 需协议生效及深交所确认后过户,实施有不确定性[24][26]
金富科技(003018)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2026-02-05 22: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上市公司拟收购卓晖金属51%股权、联益热能51%股权[6,10,18] 股权交易 - 控股股东陈金培拟15.43元/股向莫振龙转让1560万股,占总股本6%,总价24070.80万元[22][25] - 莫振龙出让卓晖金属25.50%股权、联益热能10.00%股权[18] - 本次权益变动前,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8241.58万股,占比70.16%;变动后持股16681.58万股,占比64.16%[23][24] - 莫振龙变动后持有1560万股,占总股本6%[24] 资金与期限 - 第一笔股份转让款(定金)4814.16万元,占总额20%[27] - 第二笔股份转让款19256.64万元,占总额80%[28] - 标的股份限售期自交割日起36个月[29] 其他约定 - 若未按时支付价款,逾期一日按万分之五付违约金,超15日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付20%违约金[31] - 受让方资金源于自有或自筹,承诺合法合规[33] - 截至报告签署日,拟转让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34]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预计不变[35][36] - 若陈金培转让完成交割,12个月内除该转让外不减持股票[39] - 业绩补偿等义务履行完毕前,陈金培及陈婉如合计持股市值不低于3.24亿元;若未转让则不低于7.14亿元[40] - 本次权益变动需通过深交所合规确认、中登公司过户等程序[42] - 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12个月除既定转让外不减持股票[54] 企业信息 - 东莞倍升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750万元[14] - 东莞金盖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750万元[16]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情况[17]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43]
金富科技(003018)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2026-02-05 22: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上市公司拟收购卓晖金属51%股权、联益热能51%股权[15] - 莫振龙出让卓晖金属25.50%股权、联益热能10.00%股权[15] 股份转让 - 陈金培拟协议转让1560万股公司股票给莫振龙,占总股本6%[15] - 2026年2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15.43元/股[18]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合计为24070.80万元[19] - 权益变动前莫振龙持股为0,变动后持股1560万股,占比6%[19] - 第一笔股份转让款(定金)为4814.16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20%[21] - 第二笔股份转让款为19256.64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80%[21] 其他要点 - 本次权益变动以资产收购事项完成为前提条件[15] -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绑定标的公司原股东与公司共同长期发展[15] - 截至报告签署日,莫振龙暂无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16][45]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交所合规确认、中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程序[5][33][46] - 《股份转让协议》自相关收购协议生效时生效[6] - 标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起36个月[22] - 若陈金培转让完成交割,自《框架协议一》《框架协议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承诺人不减持股票[30] -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25]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预计不变[28] -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34][46] - 上市公司名称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8[45] -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45] - 报告签署日期为2026年2月4日[47]
金富科技(003018) - 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2-05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交易对价不超7.14亿元[2] - 卓晖金属51%股权不高于5.1亿元,联益热能51%股权不高于2.04亿元[2] - 标的公司2026年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1.1亿元,2027 - 2028年累计不得低于2.8亿元[4] - 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约7500万元,收购完成后将形成较高商誉[11] - 交易完成且标的公司202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公司有权收购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39][40][41][62][63][64] 股权交易 - 控股股东陈金培拟向莫振龙转让1560.0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6%[2][15]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莫振龙将持有公司6%股份,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5] - 陈金培及陈婉如承诺补偿履行完毕前,合计持股市值不低于3.24亿元,若未转让则不低于7.14亿元[6][18] - 陈金培及其关联方承诺转让完成交割后12个月内,除此次转让外不减持股票[17] 交易条款 - 卓晖金属注册资本300万元,莫振龙、周超、杨珂分别持股50%、25%、25%[24] - 联益热能注册资本500万元,杨珂、莫振龙等分别持股50%、20%等[26] - 股权转让款分四笔支付,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支付安排不同[36][37][61] -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拟为2025年10月31日,过渡期内标的股权收益按比例归公司,亏损由对方补足[38] - 公司应在协议生效7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4900万元和2100万元保证金[42][65] - 排他期为协议生效起5个月,对方违约需支付300万元违约金[43] 业绩承诺与补偿 - 业绩承诺期为2026 - 2028年度,2026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1亿元,2027 - 2028年累计不低于2.8亿元[73][74] - 乙方一、二、三、四业绩补偿比例分别为43.7685%、21.8843%、31.3798%、2.9674%[76] - 乙方将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各49%股权质押给公司作担保[78] - 丙方对乙方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补充偿付责任,接到通知7个工作日内实施补偿[80] - 若标的公司业绩不达标,丙方按公式现金补偿公司[82] - 2030财年标的资产减值,丙方按规定另行补偿公司[84] - 乙方和丙方业绩及减值补偿合计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对价[86] 奖励与风险 - 标的公司业绩超承诺,公司按超额净利润20%奖励管理及核心团队[87] - 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超额奖励不超本次交易对价20%[89] - 本次交易尚处筹划及推进中,存在收购整合等风险[7] 未来展望 - 本次交易后公司切入液冷散热赛道,提升盈利能力与行业地位[92]
金富科技(0030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05 22:15
会议信息 - 金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收购及相关协议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3][4][5][6] 关联回避 - 陈珊珊、陈婉如因关联方身份回避表决[3][4][5][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6日[7]
金富科技:控股股东陈金培拟协议转让公司6%股份
国际金融报· 2026-02-05 22:10
股份协议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拟向莫振龙协议转让1560万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6% [1]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5.43元 转让价款总额为2.41亿元 [1]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
包装印刷板块1月21日涨0.17%,环球印务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6.1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6-01-21 16:53
包装印刷板块市场表现 - 2025年1月21日,包装印刷板块整体上涨0.17%,表现强于上证指数(上涨0.08%),但弱于深证成指(上涨0.7%)[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环球印务以10.01%的涨幅领涨,永吉股份上涨9.96%,上海艾录上涨5.27%[1] - 同时,部分个股出现下跌,康欣新材跌幅最大,为-9.75%,宝钢包装下跌-4.11%,中锐股份下跌-3.08%[2] 板块资金流向 - 当日包装印刷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净流出金额为6.11亿元[2] - 游资资金和散户资金则呈现净流入,净流入金额分别为1.5亿元和4.62亿元[2] - 在个股层面,资金流向差异显著,环球印务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4064.12万元,净占比达27.34%,而永吉股份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5666.09万元,净占比为-15.08%[3] 领涨个股详情 - 环球印务收盘价为9.67元,涨停10.01%,成交量为15.89万手,成交额为1.49亿元[1] - 永吉股份收盘价为11.81元,上涨9.96%,成交量为33.07万手,成交额为3.76亿元[1] - 上海艾录收盘价为66.6元,上涨5.27%,成交量为23.10万手,成交额为2.31亿元[1] 领跌个股详情 - 康欣新材收盘价为4.26元,下跌9.75%,成交量为225.49万手,成交额为9.79亿元[2] - 宝钢包装收盘价为6.06元,下跌4.11%,成交量为41.78万手,成交额为2.55亿元[2] - 中锐股份收盘价为3.46元,下跌3.08%,成交量为38.53万手,成交额为1.34亿元[2] 其他活跃个股表现 - 嘉美包装成交额显著放大,达到25.26亿元,股价上涨2.59%[1] - 顺灏股份成交额达11.76亿元,但股价下跌2.35%[2] - 金富科技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582.18万元,同时游资净流入2018.99万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出3601.18万元[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13 06:53
公司资质认定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544006614,有效期三年 [1] -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将连续三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 公司被认定为2025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自2026年1月18日至2029年1月17日 [2] 认定带来的影响与意义 - 高新技术企业的再次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1]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新认定是对公司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认可,也是对创新能力、业务发展规模等方面的肯定 [2] - 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对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3 02:14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 公司被列入广东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1] - 新证书编号为GR202544006614,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为三年 [1] - 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 此次再次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新认定 - 公司被认定为2025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收到相关证书 [2] - 新证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8日至2029年1月17日 [2] - 本次重新认定是对公司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认可,也是对公司创新能力、业务发展规模等方面的肯定 [2] - 认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