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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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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9-30 15:49
发行方案 - 发行方案已获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9]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10][18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11][189]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7,113,600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13][191]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7][193] 募集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202,000万元,拟投入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1,250,000万元[14][16][198] 业绩相关 - 2021 - 2023年二季度公司EVA产品价格显著提升,2023年二季度至2024年二季度EVA产品价格下滑[25] - 2024年1 - 6月EVA销售量7.83万吨、生产量7.86万吨、产能15.36万吨;2023年度销售量16.02万吨、生产量16.05万吨、产能15.36万吨[135] - 2024年1 - 6月PP专用料销售量12.30万吨、生产量12.42万吨、产能32.95万吨;2023年度销售量24.79万吨、生产量24.82万吨、产能32.95万吨[135] - 2024年1 - 6月EO销售量2.52万吨、生产量6.28万吨、产能14.45万吨;2023年度销售量5.63万吨、生产量13.76万吨、产能14.45万吨[135] - 2024年1 - 6月EOD销售量5.74万吨、生产量6.13万吨、产能9.58万吨;2023年度销售量14.95万吨、生产量15.69万吨、产能15.87万吨[135]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114,816,240股,持股比例83.47%[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联泓集团持有公司691,392,000股,占总股本51.77%[46][47][49] 行业数据 - 2023年中国EVA产量215.36万吨,表观消费量333.91万吨,进口依存度41.69%[61] - 2023年中国光伏市场累计装机容量609.49GW,新增装机容量216.88GW,同比增长152.04%[64] - 2023年中国PP产能4111万吨/年,同比增长17.59%;产量3207.25万吨,同比增长8.15%;表观消费量3671.78万吨,同比增长11.63%[68] - 2023年中国EO产能863.3万吨,同比增长14.9%;产量500.8万吨,同比增长4.9%[73] 技术与装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248项境内专利[122][150] - 公司EVA生产装置采用埃克森美孚公司釜式法工艺,并于2022年一季度完成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124] - 公司PP专用料生产装置采用陶氏化学公司Unipol工艺[126] - 公司EO生产装置采用美国科学设计公司乙烯 - 氧气直接氧化法工艺[127] 发展战略 - 公司发展战略围绕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聚焦新材料方向[162] - 公司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毛利率产品EVA和特种表面活性剂比例[163] - 公司将布局新能源、生物可降解、电子材料板块,建成后新能源板块新增EVA和锂电添加剂VC产能,生物可降解板块新增PLA和PPC产能[16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2508.77万元,预期年收益率1.6% - 2.69%[16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9797.41万元[1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4760.54万元[16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287.28万元[17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15005.20万元[171] 项目规划 - 公司规划建设20万吨/年EVA、30万吨/年PO、5万吨/年PPC项目[180] 发行影响 - 按发行数量上限2.671136亿股测算,发行后总股本16.026816亿股[200] - 发行后联泓集团持股比例为43.14%,仍为控股股东[200]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0]
联泓新科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30 15:47
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于2009年5月21日,上市于2020年12月8日[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1,335,568,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100%[14]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联泓集团持股691,392,000股,占比51.77%[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科院控股持股337,480,000股,占比25.27%[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114,816,240股,占比83.47%[14] - 截至2024年6月28日,联泓集团持有的0.56%股权存在质押[14] 财务数据 - 2020年12月8日上市筹资净额161,000.00万元[1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64,107.26万元,年均净利润80,098.05万元,分红占比80.04%[16] - 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1,844,207.43万元,负债总额1,070,179.92万元,股东权益774,027.51万元[18]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331,328.64万元,净利润13,850.78万元[19]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876.18万元,投资活动净额 - 160,539.75万元,筹资活动净额146,058.84万元[20] - 2024年1 - 6月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918.53万元[25] - 2024年1 - 6月流动比率0.78倍,速动比率0.67倍,资产负债率58.03%[26] - 2024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44.39次,存货周转率8.29次[26]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97%[26] 发行情况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67,113,600股A股股票[3]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202,000万元[6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不超35名,以现金认购[69]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70] 项目与风险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66]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安全生产及环保等多方面风险[78][79][80][81][8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存在审批、发行、即期回报被摊薄等风险[94][95][96][97] 公司优势 - 公司拥有多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掌握核心技术与生产工艺[99] - 公司产业链条长,产品定位高端、毛利率高、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强[100] - 公司实现核心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层及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102] - 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来自知名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居行业领先[103] - 公司生产基地有成本优势,研发和销售机构临近主要销售市场[105]
联泓新科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30 15: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556.80万元,2020年12月8日上市[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股[31]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844,207.43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8.33%[7]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331,328.64万元,2023年度为677,758.54万元[8]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为13,850.78万元,2023年度为45,623.35万元[8]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76.18万元[8] - 2024年1 - 6月流动比率为0.78倍,速动比率为0.67倍[9] - 2024年1 - 6月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58.03%[9] - 2024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4.39次,存货周转率为8.29次[9]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97%[10]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10] -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3,101.91万元、484,212.63万元、391,550.88万元和187,707.73万元,占比分别为70.73%、72.57%、69.82%和71.07%[1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金额分别为5,013.33万元、7,115.10万元、7,115.10万元和6,573.92万元[18] -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8,308.19万元、18,871.73万元、33,713.59万元和9,231.14万元[19] -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056.98万元、86,624.84万元、44,612.33万元和14,075.60万元[20] 产品价格趋势 - 2021年至2023年二季度,公司EVA产品价格显著提升,2023年二季度至2024年二季度,EVA产品价格下滑[17] 风险提示 -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未来面临新进入者和现有对手挑战[13] - 化工新材料行业生产复杂,公司可能因意外事故影响生产经营[14] - 若国家提高环保标准,公司或增加成本、影响业绩,募投和现有部分产品属“双高”[15] - 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毛利率,公司应对不当将面临业绩波动风险[1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审批,存在不能足额募资和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27][28][29] 股票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3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7,113,600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3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32] -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774,41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6%[3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及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3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40.11%的股权,其下属子公司共持有约0.06%的股权[40] 会议审议情况 - 2022年12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5] - 2023年1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5] - 2023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6] - 2023年3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6] - 2024年1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月4日止,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13日止[47] - 2024年3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7] 发行进展与督导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48]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发行与上市完成后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49] - 保荐机构有权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有权对会议议程或议题发表独立专业意见,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52]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5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5]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55]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55]
联泓新科: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9-24 17:58
股份质押 - 本次质押无限售流通股226,500,000股,占所持股份32.76%,总股本16.96%[1] - 第一笔质押158,550,000股,第二笔质押67,950,000股,质押期均至2025年9月23日[1]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234,000,000股,占所持股份33.84%,总股本17.52%[4] 股份情况 - 联泓集团持股691,392,000股,占总股本51.77%[4] - 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均为0[4] 其他 - 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经营和控制权[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8]
联泓新科: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8-23 19:48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窦艳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职三年,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窦艳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窦艳朝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2509606 办公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1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窦艳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联泓新科: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3 19:47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刘荣光先生、吴绍臣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周井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任期三年,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4 年 8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荣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 三年,自该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联 ...
联泓新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3 19:4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302人,代表1,102,241,377股,占比82.5298%[6] - 现场出席7人,代表1,098,602,300股,占比82.2573%[6] - 网络投票295人,代表3,639,077股,占比0.2725%[6] - 中小投资者300人,代表73,369,377股,占比5.4935%[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101,658,947股,占比99.9472%[9] - 选举李蓬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100,860,916股,占比99.8748%[10] - 选举王国良为独立董事,同意1,100,960,036股,占比99.8838%[16] - 选举刘荣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1,100,859,691股,占比99.8746%[20] - 选举吴绍臣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1,100,962,119股,占比99.8839%[21] 会议基本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8月23日14:30,网络投票2024年8月23日[4]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4] 其他信息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2]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8月24日[25][26] - 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23]
联泓新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9:47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16:30召开,出席董事占比100%[2] 人员选举 - 选举郑月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3]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6] 人员聘任 - 聘任郑月明为公司总裁等多人任职,任期三年[8] - 聘任窦艳朝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10]
联泓新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8-23 19:47
人事任命 - 2024年8月23日公司聘任郑月明为总裁[1] - 聘任蔡文权为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 - 聘任解亚平、赵海力等为高级副总裁[1] 人员信息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1] - 蔡文权办公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地址[5] - 郑月明、蔡文权等人员出生年月、毕业院校等信息[8][9][11][14][15][17][19] 股份持有 - 郑月明等多人截至公告披露日通过滕州联泓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11][15][18][20] 任职合规 - 赵海力、李方、李军与大股东无关联,符合任职要求[15][16][18]
联泓新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23 19: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等 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