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0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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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9:47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17:30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共 同推举刘荣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刘荣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告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 ...
联泓新科: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23 19:47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8 月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周井军先 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周井军先生将与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1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井军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 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1 ...
联泓新科:二季度业绩显著回暖,新项目打开未来空间
中银证券· 2024-08-15 08:3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对联泓新科的投资评级为“增持”[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联泓新科二季度业绩显著回暖,新项目打开未来空间[8] - 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报,上半年业绩同比下降57%,其中Q2业绩环比增长74%;公司EVA粒子有望进一步降本,2025年POE粒子装置投产后或打开收入、利润增长空间。维持增持评级[9]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股价表现 - 联泓新科股价表现:今年至今绝对下跌28.1%,相对深圳成指下跌17.2%;1个月绝对下跌6.3%,相对深圳成指下跌0.8%;3个月绝对下跌25.5%,相对深圳成指下跌11.5%;12个月绝对下跌41.7%,相对深圳成指下跌19.2%[4] 公司基本情况 - 发行股数和流通股均为1,335.57百万股[5] - 总市值为人民币17,375.74百万[5] - 3个月日均交易额为人民币55.45百万[5] - 主要股东为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77%[5]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营收33.13亿元,同比增长3.31%;盈利1.41亿元,同比减少56.82%;扣非盈利1.12亿元,同比增长60.73%[9] - 2024Q2公司实现盈利0.89亿元,同比减少50.06%,环比增长73.65%[9] - 主营业务EVA粒子销售收入7.96亿元,同比减少22.93%,销售毛利率36.25%,同比下降6.68个百分点[9] 项目和产能 - 公司现有EVA粒子产能15万吨/年,2024年1月,公司9万吨/年VA产能投产,实现现有EVA装置原料自供,有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水平[9] - 多个项目预计在2024-2025年投产,包括2024年1月的9万吨/年VA装置、2024年3月的2万吨/年UHMWPE装置、2024年5月的1万吨/年电子级高纯特气装置,以及2025年的10万吨/年POE装置和20万吨/年EVA计划[9] 估值 - 公司2024-2026年预测每股收益调整至0.29/0.37/0.57元,对应市盈率44.7/35.5/22.8倍;考虑到公司在EVA粒子环节具备一定成本优势,维持增持评级[9]
联泓新科:24H1主营业务盈利改善,持续聚焦新材料
太平洋· 2024-08-09 08: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3]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改善,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 [7][8][9] - 新建装置顺利投产,在建项目有序推进,持续丰富在光伏材料领域的布局 [9][12] - 预计公司未来 3 年业绩将保持增长,新材料业务成长性良好 [13] 公司投资亮点 1. 产品结构优化与成本有效控制,主营业务盈利改善 [8] 2. 新建装置投产,保证 EVA 原料自给,提升产品结构和盈利能力 [8] 3. 新材料项目如 UHMWPE、电子级高纯特气、PLA 等陆续投产或进入试生产 [9] 4. 在建项目如锂电添加剂、PPC、管式法 EVA 和 POE 等有序推进 [9][12] 5. 公司新材料业务成长性良好,未来 3 年业绩有望持续增长 [13]
联泓新科: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8 18:15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3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现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环节。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照审 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进行 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
联泓新科: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08-08 17:2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项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4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合并利润表 | 5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03 | 6-1-1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镇 8 号富华大厦 V 座 9 日计报告 XYZH/2024BJAA11B003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联泓新科公司 20 ...
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8-08 17: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2024 年 8 月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发行人"或"公司") 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67,113,600 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已 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 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
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8-08 17:23
(住所:滕州市木石镇驻地(木石工业园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证券代码:00302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
联泓新科: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8-08 17:2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四年八月 致: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泓新科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于 2023 年 ...
联泓新科: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4-08-08 17:23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证券代码:003022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公司"或"发行人")与保 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 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 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