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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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09 16:15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2]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可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批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等对外投资[4] - 董事会审批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对外投资[4] - 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资产总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对外投资[6] - 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机会和对象,提供资金流量状况,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1]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1]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门初步评估提建议,经初审、调研论证等流程按权限审批[14]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4]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门每季度汇制报表向公司领导报告[15] - 投资预算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5]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18]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8]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初步意见,报董事长批准[18] 监督核算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0] - 审计部门应在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审计子公司[20] - 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20]
泰坦股份(00303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6-09 16:15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0]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0]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需书面经部门/公司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向董事长等报告[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交材料,董秘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16][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拟审议等时应报告[17]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持续报告,交付或过户逾期3个月未完成需每隔30日报告进展[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和双轨报告制度,24小时内递交文件资料[18] 其他要点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资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信息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供资料[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联络人,对报告信息真实性等负责[20] - 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4] - 未按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五种情形[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规等执行[24]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规等执行[2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09 16:1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2]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培训考试后由董事会聘任[3] - 原任离职3个月内公司应重新聘任[4]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5] 职责与考核 - 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7] - 接受董事会指导考核,公司依业绩绩效评价[10]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会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2]
泰坦股份(003036)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2025-06-09 16:15
接待对象与时间 - 接待和推广工作对象含大股东及其关联人等[7]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时段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7] 接待流程 - 投资者调研需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预约[8]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远程直播并提前公告[9] - 接待特定对象前要求提供证明并签署《承诺书》[9] 信息管理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涉及未公开信息及时报告公告[9]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0] - 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0] 资料存档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0年[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16]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3人组成,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5]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前3日发出[12]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2/3以上委员(含2/3)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书面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7][18] 其他规定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0][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6]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0]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除外[25] - 会议在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下审议决议,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25]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有权查阅相关资料并质询[28] - 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泰坦股份(00303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资金管理制度 - 建立防大股东或实控人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大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3] 监管措施 - 按规定实施关联交易[4] - 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年终聘请事务所出具专项意见[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要求违规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7] - 经批准可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7] - 特定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7]
泰坦股份(003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09 16:15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与改聘 - 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4]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参会陈述意见[15] 履职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2]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19] - 严重违规时股东会可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21]
泰坦股份(0030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机构及个人、媒体、监管部门等[6] 管理责任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7] - 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素质[7] 管理活动规则 - 以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10]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9] 特殊情形处理 - 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信息披露要求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中选择[12]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监管部门指定媒体[12] 互动平台管理 - 及时查看并组织回复投资者提问,保证公平性[13] - 对热点敏感问题答复要谨慎客观,不得影响股价[14] 投资者来访调研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时段原则上不接受来访调研[15] - 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填制记录表并备案[15] - 董事会秘书应核查特定对象撰写文件,有误要求改正[15] - 费用自理,公司不得资助或赠送礼品[16] 档案与资料管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6]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其他投资者要求也应提供[18]
泰坦股份(003036)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09 16:15
制度适用与信息报送 - 制度适用人员包括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4] - 公司应及时报送公告和备查文件至深交所[6] 披露期限与文件编制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 2 个月[10]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并披露重要信息[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文件签署与审核 - 董事和高管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确认意见[14] - 上市公告书应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公告[14] - 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5] 审计与业绩预告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 3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应及时披露并评估审计及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披露[33]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1 亿元需及时披露[43]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47] - 信息披露文件经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48]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5] - 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及时回复[51]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61]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2]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多形式信息沟通制度,坚持公平信息披露原则[52]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6]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 10 年[5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62] -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后实施[66]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 - 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8] 股份锁定规则 - 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转让数量调整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