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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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 (二)组织编写并提交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有关材料,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的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泰坦股份(00303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的原则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 ...
泰坦股份(003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09 16:15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
泰坦股份(00303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 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 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
泰坦股份(0030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本细则所称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定,但不包括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 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 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经理、 ...
泰坦股份(00303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 ...
泰坦股份(0030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 ...
泰坦股份(0030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原则上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 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 ...
泰坦股份(0030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
泰坦股份(003036)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5、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书面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股东会、接受投资者调 研、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恳谈会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增加公司信 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