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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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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 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委派 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
泰坦股份(0030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充分 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 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开展审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 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 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 不得公开。 第六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 打击报复。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 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过证券交易所的专 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后,由董事会聘任,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七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 秘书。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 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 ...
泰坦股份(0030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 ...
泰坦股份(00303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不少于 2 名独立董事。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 主任由董事会委派。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 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 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6:1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 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机构。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 ...
泰坦股份(0030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09 16: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