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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0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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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债券发行披露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7]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及负责人情况[8] - 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8] 定期报告披露 - 债券存续期内,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1] 重大事项披露 - 1/3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及时披露[13] - 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13]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及时披露[13]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13] 特殊情况披露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债务融资工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16] - 至少于债券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6]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公司当日披露,存续期管理机构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17] - 债券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1个工作日内披露[17] 其他披露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5]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信息报送与保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7][29] 内部审计与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审计委员会[30]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并形成报告,审计委员会评估内控有效性[31][32] 子公司与档案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6] -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记录保管[36] 责任追究与办法生效 - 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等追究责任[3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9]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43]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10-15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核准发行6200万股普通股,3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61751.8730万元,股票面值每股1元[8][21]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61751.87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持股98.63%,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持股1.37%[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3]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25%[3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1]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5年,上级提前6个月提醒换届[37] - 公司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11人,含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3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对决议有无效认定和撤销请求权,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45][48][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4][6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4] 担保与交易决策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62][6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不同指标按比例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查决定[124][125][126][1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按金额和占比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0][13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4]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6] 高管与财务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66]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17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有留存要求[178][180]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20%[18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87]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政策需特别决议[188][190]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97][198]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1 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 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投资发展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 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 发生较大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领导 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各部门 负责人、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的总经理、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 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项目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单位、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在与 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5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多项事项履行监督职责或发表意见、建议[11]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向董事会提建议且不受不当影响[14]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5]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27]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紧急事项除外[3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时,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0] - 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为10年[32] 其他规定 - 委员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公司应在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请求向法院诉讼[21]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20] - 临时股东会在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20] - 委员及直系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3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经其他委员讨论一致且董事会认可可不回避[34]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无利害关系委员重新表决[34] - 审议议案时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3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由董事会审议议案[34]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和未参加表决情况[35] - 本细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6]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8]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9]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薪酬、绩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下文所称的"董事",如无特指,均不包括外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人员")。 不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办法执 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二)绩效薪酬 (一)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原则; (三)坚持推进薪酬分配的市场化、规范化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薪酬结构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任期激 励收入等。 除上述短期薪酬外,公司还应根据发展战略建立科学合理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 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 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多名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选举两名(含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 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 分别进行。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还应当对其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 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 1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