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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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10-15 18:47
董事、高管职责规范 - 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违规致公司重大损害应担责[2]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6] - 董事未报告及决议通过,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6] - 董事未报告及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6] 董事出席会议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14]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14] 董事会审议事项关注要点 - 审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议案时关注风险控制措施[18][19] - 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时关注对会计数据影响[18] - 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关注其他股东出资情况[19] - 审议出售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资产时关注股东权益[20]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关注审批权及风险控制制度[20]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事项时关注投资风险[20]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关注合理性和必要性[20]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关注交易价格公允性[21] - 审议定期报告时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3] 报告与信息披露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发现问题或行业环境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26][28] - 董事等获悉控股股东等相关情形应及时报告并督促公司披露信息[32] 任职与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34]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3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36]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37] - 董事辞职或任期结束后2年忠实义务仍有效[37]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依法工作[39] -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职权范围行为[42] 规范生效与解释 - 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47]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5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得担任[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1]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相关资格等[11]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依据[19]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撤换[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9] 会议资料与费用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 会议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十年[31]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行为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 (二)立足职责,多维评价; (三)权责统一,分类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规范运作,促进董事依法规范 履行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的履职评价。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四)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 履职评价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 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 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下列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公司 利益。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10-15 18:47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5] 披露规则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说明[6]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审批与保管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审批,经董事长签字确认[8] -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登记材料保管不少于10年[8] 登记要求 - 商业秘密豁免、暂缓披露登记需审慎确认内容,单独填报定期提交[16][17] 保密责任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8] 其他 - 公司应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泄露[1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1] - 豁免、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文件及类型涵盖多种[16][17] - 内部审核需确认是否完成及信息是否已公开[16][17] - 知情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19]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 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管理等方面的事 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管理、财务、金融或法律工 1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8: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 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 ...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规范
2025-10-15 18: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20][2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19]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6] 信息申报与公告 - 6种情形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7]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6] 增持相关规定 - 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已持股数量等内容,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2]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4] 减持相关规定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24]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7] 违规责任 - 违反制度将承担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处分[29]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0-15 18:46
公司上市与股份发行 - 2021年2月5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00万股,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人员变动与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3]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如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党委相关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上级党组织一般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19] - 公司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19] - 公司党委讨论并决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措施、加强党建工作、落实选人用人机制等事项[6]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方针、重大投融资等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等[6][7]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6]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8,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股东[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1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4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41]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41]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4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46]
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15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7] - 现场会议时间为10月31日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31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2] 提案相关 - 提案2子议案数为11个[5] -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10月30日9:30 - 11:30、14:30 - 17:00[7] - 信函等登记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7:00[8] - 登记地址在广东佛山顺德区[8] 其他 - 对提案1、3、4、5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3039",投票简称为"顺控投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