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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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9:14
会议相关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 拟定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票赞成通过[3][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7票赞成通过[5] - 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12个月,7票赞成通过[5][6]
*ST新宁: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9: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邮 件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家铭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4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 ...
*ST新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8-22 19:14
诉讼金额 - 涉案金额为10013428元及诉讼费用[2] - 未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34.2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6] - 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案件金额约34.28万元,占诉讼、仲裁总金额的100%[6] 具体案件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9.05万元[8] - 陈刘梅与苏州新联达通报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涉案金额23.39万元[8] 火灾事故 - 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预计负债余额为164.57万元[9] - 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一审判决赔偿6984444元及案件受理费[4] - 公司及深圳新宁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未结诉讼案件有3起[9] 再审裁决 - 案件再审已裁决,驳回深圳新宁再审申请[2][5] - 公司子公司前期已根据二审判决支付赔偿款,再审裁决对利润无重大影响[2][9]
*ST新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4-08-22 19:14
股票发行决议 - 2022年9月13日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有效期至2023年9月12日[2] - 2023年9月7日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9月12日[2] - 2024年8月22日同意再次延长有效期12个月,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4]
*ST新宁: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2 19:14
往来资金情况 - 昆山新宁报关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3.77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300.22万元,偿还300.00万元,期末余额13.99万元[3] - 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2156.07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874.49万元,偿还353.62万元,期末余额2676.94万元[3] - 重庆新宁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988.05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2.55万元,偿还101.13万元,期末余额1889.47万元[3]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4531.16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232.19万元,期末余额4763.35万元[4] - 昆山新亘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208.71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74.82万元,利息2.32万元,期末余额281.21万元[5] - 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2.90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27.03万元,利息5.50万元,偿还24.43万元[5] - 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1.95万元,期末余额1.95万元[5] - 合肥新珏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累计发生0.15万元,期末余额0.15万元[5] - 成都双流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累计发生100.00万元,偿还100.00万元[4] - 南昌新锐宁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初余额5.40万元,半年度累计发生200.62万元,偿还200.00万元,期末余额6.02万元[4] 其他应收款情况 -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0[6] - 合肥新晟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0.20[6] - 宁波宣德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00[6] -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从0.20变为1.00,当前为1.20[6]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00[6] - 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9.00[6] 未来其他应收款预测 -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未来12个月其他应收款为42.41[7] - 中原物流控股(郑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来12个月其他应收款为2.42[7] 总计情况 - 总计其他应收款为13625.87[7] - 总计代垫款为14637.78[7]
*ST新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2 19: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9月10日9:15 - 15:00,交易系统投票分三段[2] - 股权登记日为9月4日[2] 会议地点与登记 - 现场会议在河南郑州兴邦大厦9楼会议室[2] - 现场会议登记9月5日8:30 - 17:00,地点昆山[7] 审议议案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等议案[4] 投票相关 - 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关联股东大河控股回避表决[5] - 投票代码350013,简称为新宁投票[14] 登记表要求 - 填股东姓名等信息,承诺真实准确[23] - 已填登记表登记截止前信函或传真送达[23]
*ST新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8-12 18:34
股票情况 - 2024年8月9、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触及异常波动标准[2] - 异常波动期间大股东等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公司现状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 - 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3] 信息披露 - 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补充[3] -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3][5] 股票发行 - 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6] - 相关文件于4月15日等时间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 - 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6]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9 18:52
申报进展 -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1] - 于2024年4月15日、5月15日、8月8日披露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文件[1] - 近日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修订更新[2]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3]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3]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8-09 18:2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原金控持股33,202,650股,持股比例7.43%[10][1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东振越持股22,336,311股,持股比例5.00%[10][1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大河控股持股6,050,000股,持股比例1.35%[1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名,为中原金控和京东振越[10][11][12] - 2022年12月26 - 27日,曾卓持有的36300000股公司股份公开拍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3%[19] - 2023年2月22日,曾卓持有的36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13%)完成过户登记[20] 业务资质 - 昆山物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03.11,有效期至2030.07.01[13] - 昆山新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11.14,有效期至2031.11.13[13]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04.23,有效期至2028.06.19[14] 子公司情况 - 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新宁物流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17] - 苏州新宁公共保税仓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新宁物流出资51万元,出资比例51%[18][19] 关联交易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22.60万元、698.56万元、1037.38万元、370.8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56%、1.92%、1.91%、3.36%[33]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34.69万元、711.96万元、8684.11万元、2516.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6%、13.03%、1.72%、1.12%[36][37] - 2022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3%股权转让给大河控股,交易金额为4953万元[41] 借款与展期 - 2023年3月公司向中原金控及大河控股各借入1.05亿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6.5%,借款期限6个月,可延期6个月[42] - 2024年3月28日中原金控同意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新宁物流定增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偿还,否则按未偿付款项0.02%/日支付违约金[43] - 2024年3月29日大河控股同意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新宁物流定增资金到账10个工作日内偿还,否则按未偿付款项0.02%/日支付违约金[44] - 2024年1月22日,大河控股、中原金控分别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期限12个月[45] 应收账款与坏账 - 2024年3月末,公司对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72.12万元,坏账准备1499.83万元[50] - 2023年末,公司对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9.68万元,坏账准备12.10万元[50] - 2022年末,公司对京东振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汇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3.31万元,坏账准备35.68万元[51] 应付账款与合同负债 - 2024年3月末,公司应付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93.39万元[52] - 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中京东振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汇总期末账面余额80.93万元[53]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将成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实际控制人[59] - 河南投资集团和大河控股承诺五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65] 租赁情况 - 发行人下属企业多处房产有租赁,包括不同地点、面积和租赁期限[69 - 76] - 发行人下属企业租赁10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面积合计32,220.19㎡,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12.91%[78][79] - 发行人下属企业1处转租房产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转租证明文件,面积5,472.00㎡,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2.19%[79] 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注册号为11796493、11796382、11784727的商标,有效期至2034.05.06[80] - 公司拥有名为“一种电子商务物流用智能化仓储系统”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22107980359,授权公告日为2024.06.21[81] 资金冻结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被冻结银行账户9个,涉及冻结资金累计10,645,863.76元人民币[86] 税收政策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25%、20%、17%、15%;增值税税率有3%、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有1%、5%、7%[91] - 公司下属多家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94] - 公司下属企业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5] - 公司下属企业武汉物流于2021年11月15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5] - 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企业重庆物流、成都捷通本期享受此项优惠[96][97]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下属企业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期享受此项税收优惠[98] 财政补贴 - 2024年1 - 3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440.44万元、1591.03万元、1532.62万元、2461.78万元[101] 法律诉讼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深圳新宁、新宁物流案,最高法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赔偿款2.12875442亿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责任[106]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新宁、新宁物流案,一审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财产损失赔偿款698.4444万元[109] - 南昌欧菲诉深圳新宁、珠海冠宇案,一审判决珠海冠宇赔偿551.42万元,珠海冠宇上诉请求无需赔偿[112] - 深圳新宁等诉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案,诉讼请求欠款3405.87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115] - 亿程信息诉新宁物流等案,诉讼请求赔偿损失1297.91万元及利息[119] 营业收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3亿元[111][114][120]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8-09 18: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