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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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_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2024-10-24 15:18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九) 君致法字 2022268-9 号 中国·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 B 座 11 层 电话(Tel):+8610-52213236-52213237-52213238-52213239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君致法字 2022268-9 号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其他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所已经出具了君致法字 2022268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1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 ...
*ST新宁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10-24 15: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ST新宁_会计师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4-10-24 15:18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4)第 99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宁物流"、"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就和会 计师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 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等 | | --- | ...
*ST新宁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0-24 15:18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1-1-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 ...
*ST新宁_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4-10-24 15:1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 新宁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机构")会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 宁物流"、"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说明: 一、如无特别 ...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3 20:35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4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2024-10-23 20:13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中国·北京·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 B 座 11 层 电话(Tel):+8610-52213236-52213237-52213238-52213239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九) 君致法字 2022268-9 号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君致法字 2022268-9 号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其他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所已经出具了君致法字 2022268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1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 ...
*ST新宁:会计师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2024-10-23 20:13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4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宁物流"、"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发行人律师")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就和会计师有 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 具有相同的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等 | | --- | --- |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修订 |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4-10-23 20:13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 新宁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4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机构")会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 宁物流"、"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发行人会计师")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说明: 一、如无特别 ...
*ST新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五次修订稿)
2024-10-23 20:13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3,666.59万元,触发退市风险警示[11] - 2024年1 - 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95.20万元,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365.31万元[1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171万元[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负债总额为69,329.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3.64%,流动比率为0.38[13] - 需向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赔偿款及相关费用合计21,434.83万元,已支付前三期款项合计1,000万元[14] - 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88,034.72万元、66,630.56万元、41,286.04万元和24,382.01万元[15] - 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8.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45.54%[15] 业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收入23,946.98万元,占比98.23%;仓储及仓储增值服务收入15,495.52万元,占比63.57%[134] - 2024年1 - 6月华东地区收入10142.68万元,占比41.60%;华中地区8733.80万元,占比35.82%[137] - 2024年1 - 6月前五大客户销售合计10426.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42.76%[142]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939.91万元,账面价值15586.73万元[145] 公司概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6,687,115元,股票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新宁*ST,代码为300013[34] - 公司设立日期为1997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瑞军,董事会秘书为李超杰[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46,687,115股,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79,131,669股,占比17.72%[36]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7] 风险提示 - 公司存在股票在深交所终止上市、偿债压力较大、业绩下滑及持续亏损、诉讼、应收账款回收等风险[24] 业务相关 - 公司主要从事保税货物一体化供应链管理,业务受相关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法规管理[22] - 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提供一体化服务[108] - 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分核心、配套、延伸三部分,卫星定位业务由子公司深圳亿程物联开展运营[110][113] 资产相关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28,589.52万元,账面价值11,577.09万元,成新率40.49%[155][156] - 昆山物流、南宁新宁供应链为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157] - 公司租赁多处房产用于办公、仓储等,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或转租证明文件[157][165][1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多块土地使用权[167][169] 知识产权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境内拥有9项新宁物流商标、2项深圳亿程物联商标,境外拥有3项新宁物流商标[169][170][171] -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共拥有专利46项,其中已获授权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31项[172] -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个软件著作权和域名[175][182] 资质认证 - 公司多个物流相关主体完成报关单位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等[185][187][190] - 公司多个物流相关主体获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急管理相关资质等[189][190] - 深圳亿程物联于2024年4月23日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6月19日[190] 研发项目 - 公司研发活动由智能化研发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开展[192] - 综合交通应用管理等多个研发项目已完成[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