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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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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12-05 18:09
增持计划 - 增持主体拟增持71万 - 142万股[2][5] - 累计增持835,000股,占总股本0.1869%[4][8] - 累计增持达计划下限117.61%[4][8] 人员增持 - 董事长田旭增持100,000股,占比0.0224%[8] - 董事胡适涵等多人分别增持一定数量股份[8]
*ST新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20:09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6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 1- 保,并与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就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
*ST新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8 17:06
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4年11月17日获深交所审核通过[1] -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更新申请文件内容[1] 不确定性 - 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方可实施[2] - 最终能否获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2] 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18 16:4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18 16:4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目 录 | 声 明 | | --- | | 目 录 -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4-11-17 15:42
融资进展 - 公司2024年11月17日收到深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告知函[1] - 深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报证监会注册[1] - 发行需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1]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4 18:34
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4年2月1日获深交所受理,处于审核阶段[1] -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补充更新[1] 不确定性 - 发行股票事项需通过审核并获注册方可实施,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04 18: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 ...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2024-11-04 18:17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原金控持股33,202,650股,持股比例7.43%;京东振越持股18,907,461股,持股比例4.23%[1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仅中原金控[10][11][12][18]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出具之日,发行人总股本为44,668.7115万股,未发生变动[12] - 2021年初京东振越持有公司10.00%股份,各报告期期末持股比例分别为7.63%、5.00%、5.00%和4.23%[20] 关联交易 - 2024年1 - 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1134.91万元、698.56万元、1037.38万元、370.8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56%、1.92%、1.91%、3.81%[30] - 2024年1 - 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为784.50万元、711.96万元、8684.11万元、2516.65万元,各期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6%、13.03%、1.72%、2.14%[33][35] 资金借贷 - 2023年3月公司向中原金控及大河控股合计借入2.1亿元,年化利率不超过6.5%,期限6个月可延期6个月[39] - 2024年3月28日和29日,中原金控和大河控股分别同意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按未偿付款项的0.02%/日支付违约金[39][40] - 2024年1月22日,大河控股、中原金控分别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年利率8.00%,期限12个月[41] 应收账款与坏账 - 2024年9月末,公司对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06万元,坏账准备8.64万元[46] - 2024年9月末,公司对京东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30.96万元,坏账准备14.71万元[46] - 2024年9月末,公司对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172.12万元,坏账准备1668.42万元[46] 应付账款 - 2024年9月末,公司应付京东系账款期末账面余额0.48万元[48] - 2024年9月末,公司应付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账款期末账面余额362.95万元[48] 合同负债 - 2023年末合同负债京东系为80.93,2022年末为98.12,2021年末应付账款京东系为318.65[49] 房产租赁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承租10处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面积32,220.19㎡,占租赁总面积13.17%[75][76]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承租1处转租房产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面积5,472.00㎡,占租赁总面积2.24%[77]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赁房产除1处已取得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外,其余未办理[77] 账户冻结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1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11,443,368.60元[78] 税收政策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7%、15%;增值税税率为3%、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5%、7%[83] - 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7] - 武汉物流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7] -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重庆物流、成都捷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88] - 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89] 财政补贴 - 2024年1 - 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475.78万元、1612.01万元、1532.62万元、2465.56万元[91] 诉讼情况 - 深圳新宁需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2.12875442亿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责任[97] - 公司已向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950万元[98] - 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深圳新宁、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判决珠海冠宇赔偿551.4196万元,双方均上诉[100][101][102] - 亿程信息诉新宁物流、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请求赔偿损失1297.913842万元及利息[104]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出具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了结且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共3宗[106] 发行情况 -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股东大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必要批准和授权[9] - 公司本次发行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准文件[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将成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实际控制人[56]
*ST新宁: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2024-11-04 18:17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Xinning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八大街 160 号附 60 号 728 室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9 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