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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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12-05 18:09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6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长田旭先生,董事胡适涵先生,董事张松先生,董事、 总经理刘瑞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超杰先生, 监事金雪芬女士,监事张国华先生,副总经理周多刚先生,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张克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增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区间为 71 万-14 ...
*ST新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20:09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6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 1- 保,并与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就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
*ST新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8 17:06
融资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4年11月17日获深交所审核通过[1] -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更新申请文件内容[1] 不确定性 - 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方可实施[2] - 最终能否获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2] 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18 16:4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18 16:4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目 录 | 声 明 | | --- | | 目 录 -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4-11-17 15:42
融资进展 - 公司2024年11月17日收到深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告知函[1] - 深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报证监会注册[1] - 发行需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1]
*ST新宁: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4 18:34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ST新宁 公告编号:2024-063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2-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目前处于深交所审核阶段。 鉴于公司已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中介机 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 步 补 充 更 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04 18: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河南 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发行人")的 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2 | 声 明 | | --- | | 日 永…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 二、公司主 ...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2024-11-04 18:17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十) 君致法字 2022268-10 号 君致法字 2022268-10 号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其他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所已经出具了君致法字 2022268 号《北京市君 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1 号《北京市 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君致法字 2022268-2 号《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ST新宁: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1-04 18: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天风 证券")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新宁物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