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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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18:56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 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 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新宁 ...
新宁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8:52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 与第九大街西 150 号兴邦大厦 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旭先生 -1-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
新宁物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8: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 1 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
新宁物流: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06 18: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 份 6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 第一节 | 股 东 |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2 | | 第一节 | 董事 | 3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52 | | 第一节 | 监事 | 5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5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5 | ...
新宁物流: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06 18:3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 向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关联借款 2023 年 3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原金控")借入人民币 1.05 亿元委托贷款用于 归还银行逾期贷款。借款年化利率 6.5%,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情况,公司拟向中原金控申 请将借入的人民币 1.05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化利率 6.5%不变,公司可随时提前还款。担保方式不 变,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自有不动产提供 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7%股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南宁市新宁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原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
新宁物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8:31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事项[9][10]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6种,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6][1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19] - 半年报、季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8]
新宁物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8: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1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一章 总则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 ...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6 18:31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 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新宁物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6 18: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31]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委员[2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等[8]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向其报告工作[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职情况报告[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原则上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5]
新宁物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6 18:31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5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话、邮件 或书面提交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旭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田旭先生、胡适涵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借款 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3 月,公司向股东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原金控")借入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