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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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30001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5 18:19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8074.85万元[6] - 仓储业务及相关配套物流服务业务收入为47298.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超98%[6] - 本期营业总收入为480748502.43元,上期为412860394.77元[1]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573615625.62元,上期为521481097.77元[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 -72756088.06元,上期为 -156261026.92元[1] 财务数据 - 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50061065.81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10361363.03元[1] - 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85451773.31元,上年年末余额为611202906.76元[1] - 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17382204.42元,上年年末余额为349405985.66元[1] - 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61355388.07元,上年年末余额为62580859.39元[1]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346807161.38元,上年年末余额为673783766.15元[1] - 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220636108.85元,上年年末余额为 -114016417.46元[1] 现金流量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60579848.31元,上期为529525192.65元[32]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44742353.63元,上期为446726302.02元[32]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4162505.32元,上期为82798890.63元[32]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63769171.25元,上期为210150000.00元[32]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44212011.63元,上期为317687670.01元[32] 股本与权益 - 2024年年初股本为446687115元,本年年末余额为558358894元,增加111671779元[43] - 2024年年初资本公积为756803768.43元,本年年末余额为1055418141.81元,增加298614373.38元[43] - 2024年年初其他综合收益为 -81205.43元,本年年末余额为 -23892.22元,增加57313.21元[43] - 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23664957.14元,本年年末余额为 -1113365525.52元,减少89700568.38元[43] - 2024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共410286152.38元,均为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3] 公司发展历程 - 2008年3月11日经批准由多方共同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52] - 2009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2] - 2010年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增至9000万元[53] - 2014年杨奕明转让股份,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53] - 2014年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本增至18000万元[54] 重大收购 - 公司收购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总额7.2亿元,发行股份88343558股,配套募资发行29447852股,发行价均为每股8.15元[55]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5]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91]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124][125] - 与客户合同满足条件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75] -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费用[192]
*ST新宁(30001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2025-04-15 18:19
保荐机构情况 -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3] - 保荐机构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次[3]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次数为0次[3] - 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0次[4] - 保荐机构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合规与整改 - 公司7项承诺均已履行[7] - 2024年4月30日中原证券因保荐问题收警示函并完成整改[8] - 2024年5月27日中原证券保荐项目因信披问题收监管函[8]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推进整改[9]
*ST新宁(30001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5 18:19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审计报告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5013号[1,2] - 审计对象为新宁物流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新宁物流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4] 审计结论 - 新宁物流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ST新宁(30001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15 18:19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新宁物流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后 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 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宁物流管 ...
*ST新宁(30001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5 18:1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 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新宁物流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新宁物流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按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①可能导致的错 报或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②可能导致的错报或损 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2%但>0.5%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③可能导致的错报或 损失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0.5%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 ...
*ST新宁(300013)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15 18:19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5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5 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新宁物流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 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 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
*ST新宁(30001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5 18:19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7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宁物流")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2 号审 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新宁物流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宁物流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宁物流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 ...
*ST新宁(30001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5 18:19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11,671,779股,发行价3.75元/股,募资418,769,171.25元[1] - 扣除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10,286,152.38元[1][3] 资金使用与余额 - 偿还有息负债354,04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7,885,425.03元[4]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8,567,499.88元[4] 制度与协议 - 2023年6月13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5] - 2024年12月12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 审核意见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募集资金报告如实反映情况[18]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无异议[19]
*ST新宁(300013) - 2024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2025-04-15 18:19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5016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5016 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 流")编制的《董事会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上期非标准审 计意见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宁物流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新宁物流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宁物流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遵 ...
*ST新宁(300013)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15 18:19
关联交易金额 - 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74.96万元,预计2025年度不超过12600万元[1] - 2025年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合同签订金额为86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06.30万元,上年发生1856.71万元[4] - 2025年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合同签订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33.03万元,上年发生1018.25万元[6] 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 - 2024年向大河控股及其关联方采购实际发生额1577.7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4.96%,与预计金额差异 -68.44%[9] - 2024年向宿迁京东振越及其关联方销售实际发生额995.61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07%,与预计金额差异 -17.03%[11] - 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业务中,大河控股、合肥新宁、宿迁京东振越关联交易预计数达成率分别为31.56%、44.17%、24.27%[12] - 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业务中,与江苏普飞科特关联交易预计数达成率低,因业务未达预期[12] - 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业务中,宿迁京东振越关联交易预计数达成率为82.97%[13] - 2024年向大河控股、合肥新宁销售业务低于预计数,受关联方业务需求影响[13] 关联方财务数据 - 大河控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1690.09万元,负债总额125560.85万元,净资产136129.2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187.51万元[16] - 合肥新宁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507.77万元、负债总额39465.27万元、净资产9042.5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7895.37万元、净利润2201.87万元[18][20] - 江苏普飞科特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7885.03万元、负债总额64131.71万元、净资产 - 6246.6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9643.45万元、净利润 - 2794.04万元[21][24] 其他 - 宿迁京东振越于2024年6月4日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是[25] - 公司与关联方业务往来按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27] -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28] - 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29] - 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需求[30] - 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31][32][33][34] - 天风证券、中原证券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