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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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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上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并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 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 ...
新宁物流(300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第一章 总则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议事规则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 ...
新宁物流(30001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河南新宁现 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控 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其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 体提供担保(但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 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 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
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 ...
新宁物流(3000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 理人及其成员,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 ...
新宁物流(3000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1 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 ...
新宁物流(3000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 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 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 ...
新宁物流(30001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 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 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
新宁物流(30001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4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应当合 法合规,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 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 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 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 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 ...
新宁物流(3000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 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 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登记备 -1- 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予以披露。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5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