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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3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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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30009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09-19 20:31
重整相关 - 2025年9月19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4家子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2] - 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3][5]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网络召开[3][7] 风险提示 - 重整失败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4][5][8] - 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触及规定,股票将被终止上市[8] 债权申报 - 债权申报采取线上形式,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4192798[6] - 未在期限内申报可补充申报,但需承担审查确认费用[6] - 未依法申报债权,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6]
*ST金刚(300093)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5-09-19 20:31
重整相关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重整申请被受理[2][4][7][9][11][14][16] - 2024年6月28日广州旷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5][6] - 2025年9月19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2][18] - 2025年9月19日酒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申请[23] 风险警示 - 2025年9月22日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仍为"*ST金刚"[3][24] - 公司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28] -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触及相关规定,股票将被终止上市[28] 其他 - 预重整期间工作成果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沿用,投资人资格和协议在重整程序中延续[23] - 酒泉中院许可公司及子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7]
*ST金刚: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
新浪财经· 2025-09-19 20:26
公司及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1]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1] - 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1] 股票交易状态 -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 股票代码仍为"300093"[1] -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1] 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相关规定[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22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
*ST金刚(300093.SZ):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5-09-12 18:5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 - 公司因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触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终止条件 [1]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 - 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步终止 [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ST金刚(300093)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5-09-12 18:33
激励计划历程 - 2023年7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 2023年7月24日至8月3日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2] - 2023年8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3年9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 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部分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股票议案[3] - 2025年9月12日审议通过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 终止原因及处理 - 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致激励计划终止[4] - 终止激励计划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按规定处理[6] 后续承诺 - 公司承诺自股东会通过终止决议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 决策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激励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7]
*ST金刚(300093) - 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2 18:33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7 - 9月多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5年4月会议通过作废部分股票议案[8][9] - 2025年9月会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议案[10]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2024年财报审计意见终止激励计划[11][12] - 已授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作废,不影响日常经营[12][13]
*ST金刚(3000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32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担保除外)由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策[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100万元但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交易由董事长决策[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100万元以下交易由总经理决策[2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特定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特定除外)应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特定除外)除及时披露外还有其他要求[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9] - 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9]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关联交易豁免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5种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4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冲突时按相关法规执行[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33]
*ST金刚(3000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32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拒绝强令担保行为[3] -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分支机构和未经批准的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3] - 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担保[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董事应审慎判断担保风险[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合同签订与手续 - 担保合同签订需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委托书,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签订[24][25]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等条款[20]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需完善法律手续并及时办理登记[21] 责任与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存管理合同并关注时效期限[23]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有风险及时报告财务部[23] 风险处理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了解债务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8]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部承办相关工作,披露内容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31][32]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担保,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9] 处分与制度实施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等情况决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3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39]
*ST金刚(300093)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32
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4][5] -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包括五基本要素[6] 内部控制制度范围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销货等营运活动环节[11] -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活动[14] 风险评估与绩效考评 - 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持续监控多种风险[17] - 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员工薪酬等依据[17]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督导建立经营计划等[19] - 财务部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月度报告[20] - 人力资源部建立和完善对各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20] - 多层控股子公司应逐层建立管理控制制度[20] 特定事项内控制度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等相关内控制度[22][26][29][33] - 关联交易审议要了解情况、确定价格等[24]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按计划使用,变更需审批[26][27][31] - 对外担保遵循原则,控制风险,调查被担保人情况[29][37] - 重大投资遵循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34] 审批权限与监督 - 公司对特定事项有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22][26][29][33]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股东须回避表决[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27]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22]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报告[31]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35]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按规则和经营情况制定信息披露内控制度[37] -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8]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8] 内部控制评价 - 总经办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并推动工作[40] - 内控评价原则上一年为周期,覆盖所有职能部门[40] - 内控缺陷列为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重要项目[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内控情况形成报告[42] - 董事会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报同时披露[42] 资料保存 - 内部检查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44]
*ST金刚(3000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8:32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期末应计提跌价准备[3][5] - 长期投资指一年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投资需论证审批[5][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高于5%等标准之一,提交总经理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高于5%低于10%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长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议案[16] 特殊交易审议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9][20] - 未来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未来12个月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2] 决策与执行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2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25] - 新项目发展小组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25]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需向董事会汇报进展[25]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效益评估和出资手续办理[25] 信息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三月底前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9]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按《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