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3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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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3001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4 07:5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管理与审核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2]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10] 档案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13] - 重大事项变化或股票异常波动补充或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5]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6]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6]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19]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7] - 非公开信息外泄追究责任并报告披露补救[19]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等,2025年11月制定[21][22]
亚光科技(3001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07:54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责任追究 - 对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人员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3]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6] - 董事长、总裁等承担主要责任[6] 追究原则与形式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4]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10] 申诉与参照 - 被追究责任者可30日内申诉复议[10]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本制度[12]
亚光科技(3001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7:5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 ...
亚光科技(30012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24 07:5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 ...
亚光科技(30012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4 07:5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 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
亚光科技(300123) -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1-24 07:54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利安达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天健服务期满[3] - 聘任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4] 利安达情况 - 2024年末合伙人74人,注会452人,签过证券报告注会152人[5] - 2024年业务收入52779.03万元,审计45020.28万元,证券15892.14万元[5]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收费2559.32万元,同行业19家[5] - 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买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6]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20万元,较上期降超20%[8]
亚光科技(30012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4 07: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1834123亿元人民币[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权结构 - 湖南凤巢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150万股,出资比例63%[15] - 熊燕等多名股东分别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对应出资比例[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1834123亿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规定[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相关数量和时间限制[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9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批准[9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2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46] - 重大收购行为中收购方合并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应向主管部门备案[172]
亚光科技(300123)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4 07:54
总裁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人,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总裁职责 - 总裁因故代职超二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决定代理人[6] - 总裁定期主持总裁办公会,每月一次[13][14] - 董事会提议时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就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8]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十年[15] - 会议由总裁决定召开,总裁办负责通知等[15] - 会议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总裁组织实施[15][16] 考核与机制 - 总裁及高管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由相关委员会决定[21] - 公司建立负责人绩效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21]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实施[23] 其他 - 拟定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15]
亚光科技(3001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07:5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接受深交所事后监管[2]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 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且交易无异常[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消除原因后需说明情况[5][6] 管理机制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需内部审批[7] - 处理信息需登记存档,期限不少于十年,十日内报送材料[8][9]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遵守规定,保密,不买卖股票及衍生品[15] - 填写登记表备案,泄密承担法律责任[15]
亚光科技(3001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4 07:5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召集人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