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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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
新锦动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
新锦动力: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4-01-02 18:52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符合《证券法》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 ...
新锦动力:公司章程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4 | | --- | | | | | |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 北京恒泰艾普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恒泰艾普石油 勘探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3370273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3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220,000 股,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公司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
新锦动力:内部审计制度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
新锦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02 18:5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
新锦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
新锦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并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 ...
新锦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2 18:5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