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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3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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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8:1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8月29日发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距会议召开达15日[2][3] - 2024年9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现场会议下午2:30召开[4] 参会股东情况 - 159人参加,代表股份95,459,686股,占比26.4653%[5] - 现场8人,代表86,512,253股,占比23.9847%[5] - 网络151人,所持8,947,433股,占比2.4806%[7] 选举结果 - 许文显等5人当选,同意票占比超97%[11][13][16][21][23]
元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8:13
董事会选举 -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文显为董事长[1] - 会议通过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成员的议案[2] - 会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许文显任总经理[4] 持股情况 - 许文显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3606%[8] - 李立斌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0477%[10] - 姚世林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0276%[17] - 池信捷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0257%[17][18] - 罗聪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0257%[19] 其他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
元力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02 18:12
回购计划 - 拟以5000万 - 8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2] - 回购价格不超17元/股,期限12个月[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购3513001股[3] - 累计占总股本0.96%[3] - 最高成交价13.38元/股,最低12.35元/股[3] - 成交总金额44994011.45元(不含费用)[4] 后续安排 - 将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并披露信息[5]
元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丽萍)
2024-08-28 21:41
独立董事提名 - 梁丽萍被提名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9] - 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11]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3]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3]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4] - 履职遵守规定,确保精力与独立判断[14]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4]
元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俊劭)
2024-08-28 18:45
人员提名 - 刘俊劭被提名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11]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13] 任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4]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及个人信息[14]
元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丽萍)
2024-08-28 18:43
独立董事提名 - 梁丽萍被提名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11][13]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3]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4] - 遵守规定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4]
元力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8:43
会议决议 -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1][2][5] -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3] - 提名许文显等为第六届董事候选人[3] 人员持股 - 许文显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3606%[8] - 李立斌合计持股占总股本0.0477%[10] 独立董事情况 - 梁丽萍等三位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未持股,符合任职资格[12][13][14]
元力股份(300174)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8:41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83,943,087.61元,同比增长2.51%[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796,146.46元,同比增长29.8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401,657.76元,同比增长3.17%[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1,071.62元,同比下降95.55%[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4086元,同比增长30.09%[1]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823,717,604.4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24%[1] - 2024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56,202,486.3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7%[1]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从事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 - 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落后于欧美企业[21] -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清洁生产和能源综合利用是活性炭行业未来发展方向[21] - 新能源产业如动力电池、储能行业的发展为活性炭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1] - 公司通过受让三元循环将硅酸钠产品向下游延伸至硅胶的生产[21] -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长期利好公司主营业务[22,23] -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等环节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型[23] - 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23] - 公司利用上市和再融资契机扩大规模,通过并购实现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25] - 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500吨发展到如今超过12万吨规模,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25] - 公司除强势品类粉状活性炭外,逐步开发出竹基颗粒活性炭、果壳活性炭、蜂窝活性炭、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炭等新品类[25] - 公司现拥有16万吨硅酸钠的年生产能力,居于行业前列,已经很好地辐射拓展了周边白炭黑、铸造等行业市场[25] - 公司现有2.6万吨硅胶的年生产能力,凭借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优势,已打开市场局面,并逐步丰富产品品类[25] - 公司采取区域布点、培育个体供应商的模式,形成了覆盖广泛、通畅有序的林产"三剩物"原材料供应网络[26] - 公司采取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对产品不同技术指标的要求将订单分为批量订单和特殊订单分别进行管理[27] - 公司活性炭产品以国内直销为主,同时也通过经销商模式辅助拓展市场[28,29] - 公司与经销商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提高了经销商开拓市场的积极性[29] - 公司采取"订单制"销售方式,实施定向生产,保持高效的库存管理,减少资金占用[29] 研发创新 - 公司是行业内自主创新的典范,具备业内最强的研发实力[33] - 公司取得了120余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3] - 公司不断巩固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先地位,产品系列齐全,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34] 管理提升 - 公司通过导入多项管理体系认证,持续加强流程梳理以及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35,36] -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年轻化、梯队化、实践型的管理和研发团队[36] 募投项目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生产线的建设[4] - 公司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累计投入145,988,296.95元,项目进度为73.08%[4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6月22日累计投入19,609.82万元,已经全部置换[50] - 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建设"南平元力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过程中使用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采购款项2,318.10万元,尚未完成等额置换[50] 资产重组 -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51%股权获得投资收益2786.54万元,占利润总额17.14%[41] - 公司完成转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有利于整合资源、聚焦核心业务[58]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暂无重大影响[59] 股权变动 - 公司实施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共有265名员工参与,持有股票总数为2,4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69]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参与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较低,最高为董事长和总经理持有68,200股,占比0.02%[69] - 公司2024年7月12日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2,116,000股[102] 关联交易 -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45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1,277.81万元[85][8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应付债务余额为9,800万元[91] - 公司2023年4月27日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亿元,报告期内实际担保金额为2.25亿元[9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亿元,报告期内实际担保金额为0[99]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王延安持股60,685,476股,占比16.5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05]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023,180股,占比6.02%[105] - 卢元健持股21,810,080股,占比5.96%,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105] - 林志强持股16,185,897股,占比4.42%[105]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134,000股,占比2.77%,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05]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108,900股,占比1.67%[105] - 胡育琛持股5,218,406股,占比1.43%[105]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459,057股,占比1.22%[105] - 袁永林持股3,985,200股,占比1.09%[105] 公司治理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通过自主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清洁、节能的生产工艺技术[72] -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互动[73] - 公司以人为本,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重视员工权益保护和培养[73] - 公司重视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建立公平公正的采购体系,严格管控产品质量[73,74] - 公司生产的木质活性炭产品实现了林业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75] -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教育助学、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公益活动[76] 其他 -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将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安排,采取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4] - 公司报告期内无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44] - 公司报告期内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4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52][53][54]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5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4]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87] -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7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80] - 公司董监高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7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增持公司股份1,064,000股,承诺增持后12个月内不减持[80]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83]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1] - 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2]
元力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8-28 18:4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梁丽 萍女士、周颖女士和刘俊劭先生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 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各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元力股份:国金证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8: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公司2020年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 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公司2021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 号《验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