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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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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20:56
每经头条(nbdtoutiao)——中国创新药,今年海外授权已卖出800亿美元!对话创东方投资合伙人卢 刚:生物医药二级市场火热,一级市场为何募资遇冷? (记者 王可然) 每经AI快讯,力源信息(SZ 300184,收盘价:11.07元)10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第五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 截至发稿,力源信息市值为128亿元。 ...
力源信息(3001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4] 人员履职及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况原董事继续履职[4]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董事辞职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解任生效时间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等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离职手续及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责任及承诺核查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13]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履行进展[10]
力源信息(30018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防范措施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9]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 内部审计部半年审核资金往来并上报[10] 责任承担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2]
力源信息(30018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9]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0]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8]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展变化及时报告[2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0]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20]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21]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21] 其他信息管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1]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档案管理[21] - 财务负责人每月提供财务报表及大额现金进出表并说明重大财务事项[27] - 子公司负责人需书面报告子公司重大事件相关信息并承担责任[28]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内控制度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董事长、总经理等作为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签署责任书[35]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36]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要求赔偿[38]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38]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39] - 本制度与法规等相悖时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并修订[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39]
力源信息(3001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2] - 除特定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4] - 改聘应详细说明解聘原因等情况[14] 其他规定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7] - 存在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等情形,不再选聘该事务所[17]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9]
力源信息(300184)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业务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3] 业务目的与规则 - 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不进行单纯套利交易[5]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与外币收付款匹配[6] - 用自有资金,按审批额度控制资金规模[6] 审批与授权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年度交易限额,董事长授权具体决策[9] 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可审计监督业务[7] - 财务部制订方案、签署合约并跟踪业务[14] - 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督导,处理应急情况[9] 审议与披露 - 特定金额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重大风险及时报告并商讨应对,达标准公告[19] - 按规定披露信息及会议决议[21] - 损益及亏损达标准及时披露[22] 档案管理与制度生效 - 原始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生效[24][25]
力源信息(300184)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信息报送制度 - 制度目的是规范信息管理与保密[2] - 外部单位含大股东、实控人等[2]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秘为第一责任人[2] 报送流程与要求 - 报送需填审批表并多级审批[2] - 经办人员提醒接收方保密[3] - 特定单位年报信息提供不早于预告披露[3] 违规处理 - 违规致损依法要求赔偿或收回收益[5]
力源信息(3001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武汉力 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 ...
力源信息(30018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