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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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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8]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组织,证券投资部协助[7][8] - 申请需提交文件资料,相关人员书面承诺保密,登记资料保存10年[8] 后续追踪与责任 - 申请人追踪进展,特定情形公司核实披露信息[9][10]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4]
力源信息(30018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首次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401.1922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5,401.1922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东信息 - 设立时赵马克持股42.35%,乌鲁木齐融冰等多家股东有不同持股比例[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任职等有股份转让限制[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78] - 董事会审议批准低于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等[80] - 董事长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下等交易事项[8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0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4]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工作[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力源信息(300184)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第一章 总则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一)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 ...
力源信息(300184)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重大差错界定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 业绩预告等无合理解释差异超20%属重大差异[7]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9]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有不同处理情形和形式[9][10] - 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公告认定处罚[12]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聘任秘书时应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代表应具备秘书任职资格[7]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职 - 解聘秘书应具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报告说明原因[7]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7] - 原任秘书离职后,公司应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秘书空缺处理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秘书职责与要求 - 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应保证秘书履行职责所需工作条件[12] - 秘书应遵守章程,承担法律责任,负诚信和勤勉义务[20]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组负责提供书面资料做前期准备[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6] - 会计政策变更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力源信息(3001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须对方提供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3]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超权限由股东会决议[3]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批[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批[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力源信息(30018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4 19:48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相关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0]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18] -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4]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18]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需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到账超过1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才符合要求[17] 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3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4]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4] - 注册会计师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公司应披露鉴证结论[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资产披露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应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26] 项目实施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22]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2] - 公司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2] 责任承担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