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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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海联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5 17:19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068 号 致: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 ...
海联讯:关于控股股东拟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24 18:56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于2024年1月12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6),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持有的海 联讯全部股份99,830,000股(占海联讯总股本的29.80%)拟无偿划转给杭州市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该事项不涉及海联讯实际控制人变更, 海联讯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金投发来的《告知函》,杭州金投与杭州资 本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了《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划出方: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划转中被划转的 ...
海联讯: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8 18:02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344205751),发证日期:2023 年 11 月 15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 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财 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海联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1-09 16:4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包括视频、电话参会)、通讯方 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必要 时可紧急召开。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 ...
海联讯: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01-09 16:47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6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3 | | 第五章 | | 党组织 27 | | 第六章 |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 董事 2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22 | | 第七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八章 |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 监事 38 | | 第二 ...
海联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16:4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 ...
海联讯: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2024-01-09 16:47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至杭州市拱墅 区庆春路东清大厦E幢2层(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 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至杭州,公司拟结合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 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 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 ...
海联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09 1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 ...
海联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9 16: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组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 ...
海联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1-09 16:47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