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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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3002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有申请审批流程[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责任与生效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朗玛信息(30028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3] 舆情工作组织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信息采集与处理 - 证券部采集官网等互联网舆情信息[8][9] - 舆情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9] 舆情报告与处置 - 舆情先向董秘报告,再向工作组报告[10]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启动预案[10] 保密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将处分或追责[12]
朗玛信息(30028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管理层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可授权分管副总经理决定部分交易事项[8] - 财务负责人需提交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解决方案[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可委托副总经理[10] - 例行出席为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扩大范围[10] 报告与责任 - 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报告[13] - 遇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及时报告董事长[20]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将受处分,犯罪依法追责[15]
朗玛信息(30028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9 20:4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责任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有重大表决权影响为控股股东[2] - 交易异常或有传闻应配合信息披露[2] - 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3] 资金与控制权管理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转让控制权前调查受让人并解决问题[7] 股东权利保障 - 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8] 交易与股份规定 - 与公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8] - 质押股份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9] - 5%以上股份特定情况及时告知公司[9] - 不得内幕交易及传播未披露信息[10] - 买卖股份遵守相关规定[10] 信息披露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情况[10] - 共同控制书面告知方式和内容[11] - 接受委托信托书面告知相关内容[11] - 契约型基金穿透披露最终投资者[11] - 如实填报更新关联人信息[11] 规范生效与解释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 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朗玛信息: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0:33
公司治理与财务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占比为100.0%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8亿元 [1] 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07元 [1]
朗玛信息: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35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0:3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24亿元,同比减少24.7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51万元,同比减少67.0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同比减少66.67%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8亿元 [2] 行业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十年沉寂后迎来爆发 [2] - 科技主线重塑市场格局,开启“慢牛”新格局 [2]
朗玛信息(300288)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10-29 20:09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报告披露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朗玛信息(300288) -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9 20:09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1名副董事长[12]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6]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12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相关信息或索取资料[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采取法律行动[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7][8]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10]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12] 交易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取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1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5]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等[15] - 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1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7]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18] -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0]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组成[2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朗玛信息(30028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9 20:09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会887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404人[2] - 2024年度大华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收入80,472.37万元[2] - 2024年度大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年报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同行业客户13家[3] - 大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7亿元[3] -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涉诉担责,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等[4][5]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30万元,较2024年降10万元,降6.67%[7]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8] 人员独立性 - 项目合伙人郝丽江等能在审计中保持独立性[6]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5-10-29 20:0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 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贵阳朗玛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 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因 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如无特别原因,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