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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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补选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会议召开 - 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12]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20] - 一致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20] - 董事会可撤销结果重表决[20]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审议决议[2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20] - 记录写明未计法定人数和未表决情况[20] 工作细则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2] - 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2]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朗玛信息(300288) -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风险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业务线,控股子公司可自定办法并报风险[2] - 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3] - 内部审计部门审核汇总风险评估表,编制年度报告[3] - 证券部按要求对外披露重大风险[3] - 管理层审定应对措施和评估报告,监督整改落实[4]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评估报告,批准重大事项[4]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影响<0.5%为一般,0.5% - 1%为重要,≥1%为重大[10] - 财务报告内控:营业收入影响<1%为一般,1% - 2%为重要,≥2%为重大[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财产损失<300万元为一般,300 - 500万元为重要,≥500万元为重大[12] 其他规定 - 风险评估文档应完整保存并及时更新[14]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内控缺陷情形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含缺乏重大决策程序等[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含违反制度形成较大损失等[17] -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17]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9]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11] - 实施完毕后2日向深交所报告[11] - 未实施或未完毕,时间区间届满后2日报告公告[12] 其他股份变动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2] - 股份变动2日内通过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2] 可转让数量计算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4]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5] - 当年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基数[15] 限售股解除 - 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5]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朗玛信息(30028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2] - 董事长是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11] 资金占用相关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5] - 关联交易资金审批支付须依规执行[9]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9]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或法律追究[1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公司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 - 时间为2025年10月[16]
朗玛信息(3002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 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
朗玛信息(3002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关联方定义 -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且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由经营管理层会议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4]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为持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5] 关联财务资助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可提供,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类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8] - 关联交易审批需说明价格及差异原因[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23] - 涉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获独立董事认可并经专门委员会审议[20] - 关联人占用资源致损失董事会应保护追责[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朗玛信息(30028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20: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 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事项并提交经过核对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报告义务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 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重大隐瞒、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 误解之处。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股东;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 ...
朗玛信息(3002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 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 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 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解除其董事职务,其解任自股东会决 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 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 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其造成损害的,依据劳 动合同及相关法律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 ...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20:41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阳朗玛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三) 绩效原则,体现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