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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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2 20:3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8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2] - 会议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2楼会议室[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 - 议案9.00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他为普通决议事项[6]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6 - 7日9:00 - 16:00[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 - 15:00[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316",投票简称为"晶盛投票"[21] -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2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等时段[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23]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23] 投资者接待日信息 - 2024年5月8日15:30 - 16:30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11] - 参与投资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并提供问题提纲[12] -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12]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3]
晶盛机电:兴业证券:关于晶盛机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20:36
保荐相关 - 兴业证券是晶盛机电2022年定增上市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1] - 兴业证券对晶盛机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1] - 保荐代表人是金晓锋和胡皓[6] 内控情况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无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2]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因素[2]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体系有效,报告客观反映情况[3] 建议与报告时间 - 提请公司加强内控规范体系建设[4] - 报告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6]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庞保平)
2024-04-12 20:36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4] - 独立董事庞保平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5]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未损害股东权益[9] -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程序合规[9][10] 激励计划 - 2023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解禁员工持股计划[10]
晶盛机电: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20: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3335万股,5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953.3797万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7494.40万股,占比74.944%[13]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130953.379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第(一)项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0] - 公司因第(二)、(四)项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因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否则可自行起诉[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可收回[23]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3][3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34]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7]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经2/3以上董事同意[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人员任职与组成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68][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5]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9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99] - 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且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100][102]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视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0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0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0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2]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0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媒体公告[114][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19]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11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9]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抵触、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23]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发现资不抵债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2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后申请注销登记[120]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6]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剑峰)
2024-04-12 20:3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3年2月3日完成换届,周剑峰不再担任独立董事[3] 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召开2次会议,周剑峰应出席2次,现场和通讯各出席1次[4] - 周剑峰任期内股东大会召开1次,列席0次[4] - 周剑峰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和审计委员会未召开[5] 履职情况 - 周剑峰与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工作[6] - 周剑峰审核议案、督促信息披露维护股东权益[8]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按规定定价、审议和披露,未损害股东权益[10] -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合规,人员具履职资格[12]
晶盛机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2 20:36
募资情况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20元,募集资金132000.00万元,净额129731.00万元[1]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353383股,发行价每股66.50元,募集资金142000.00万元,净额141602.70万元[2][3] 资金使用 - 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139292.4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368.51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192.91万元[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49459.03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329.28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全部注销[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964748438.74元[5][6] 项目进展 - 12英寸集成电路大硅片设备测试实验线项目投资56370.00万元,本年度投入4789.04万元,进度8.50%[18] - 年产80台套半导体材料抛光及减薄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投资43210.00万元,本年度投入2440.18万元,进度5.65%[1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42420.00万元,调整后为42022.70万元,本年度投入2229.81万元,进度100.49%[18] - 年产2500万mm蓝宝石晶棒生产项目承诺投资34589.53万元,累计投入22009.73万元,进度63.63%,本期效益 -811.82万元[14] - 年产600万片蓝宝石切磨抛项目(宁夏)调整后投资40103.10万元,本年度投入5518.00万元,累计投入37008.07万元,进度92.28%,本期效益 -5130.47万元[14] - 年产1200万片蓝宝石切磨抛项目承诺投资13037.97万元,累计投入13439.39万元,进度103.08%,本期效益 -1635.08万元[14] - 高端装备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调整后投资25038.08万元,累计投入27921.92万元,进度111.52%,本期效益513.58万元[14]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颀)
2024-04-12 20:34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4次[4] - 董事会换届选举按规定履行程序[9]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傅颀应出席董事会12次,现场2次,通讯10次[5] - 2024年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1] 激励与持股计划 - 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限、归属[10] - 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10]
晶盛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20:34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2] - 变更后特定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豁免规定[4] 数据调整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后增2,617,918.77元[5] - 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等权益调整后增1,335,138.57元[5] - 2022年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后增1,282,780.20元[5] - 2022年所得税费用调整后降1,426,039.04元[5] - 2022年净利润等调整后增1,426,039.04元[5] - 2022年少数股东损益调整后增698,759.13元[5]
晶盛机电: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2 20:34
关联交易 - 2024年拟与关联方发生不超18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与高川不超17000万元,与梵芷不超1000万元[2]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已发生关联交易231.60万元,上一年度发生503.32万元[5] - 上一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实际238.00万元,预计13650万元,占比近乎0%[5] - 上一年度向关联人销售实际820.30万元,预计1500万元,占比低[5] 关联方情况 - 高川2023年末总资产8896.14万元,净资产6653.03万元,营收2170.59万元,净利润 - 1577.01万元[6] - 高川主要股东中晶盛投资持股70%,绍兴盛合持股30%[6] - 梵芷注册资本300万元,晶盛投资持股100%[6] 交易计划 - 拟向高川销售设备不超500万元,提供租赁等不超1500万元,采购材料等不超15000万元[8][9] - 拟向梵芷提供房屋租赁不超500万元,采购酒店服务等不超500万元[9] 决策情况 -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11][12]
晶盛机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2 20:3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评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1] -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5]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6] - 公司建立多项管理制度,涵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7][8][9][10][12][1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净利润的5%[1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净利润的5%但高于3%[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300万(含) - 500万元之间[19]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