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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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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3003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年度股东会召开,召集人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计算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召开当日[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授权与提案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2]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 - 《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材料,候选人需作出书面承诺[13]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含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董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3]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已选举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14] - 若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应在15天内开会再次召集股东会推选差额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
海达股份(3003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9]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得被提名[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最迟在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候选人材料[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1] 履职保障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5]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5] - 相关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9]
海达股份(300320) - 关于选举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6 19:30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吴天翼辞任,仍任副总经理[1] - 提名钱佳程为非独立董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 选举钱佳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3][4] 人员信息 - 钱佳程1993年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7] - 钱佳程与钱振宇、彭汛存在亲属关系[7]
海达股份(30032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9:30
公司章程修订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3][4]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诉讼[7] - 股东应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不得抽回股本[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1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规定比例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反馈[11][12] - 特定股东可在规定时间提出临时提案[12] - 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一般不得修改提案[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2]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有规定[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4] 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有规定[15] - 股东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在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0]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22]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有规定[2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组成及职责有规定[21][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有规定[2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有留存比例要求[29]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29] - 公司合并、减资有相关程序和规定[30]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特定表决通过[31]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及相关程序[31] 制度修订与管理 - 拟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34]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无需[34][35][3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手续[37] 表述调整 - 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33] - 删除“监事”相关条款,“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33] -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33]
海达股份(300320)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6 19: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20,证券简称海达股份[1] 财报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3]
海达股份(300320) - 海达股份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19:30
业绩总结 - 2025年初公司往来资金总计余额8541.76万元[1] - 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总计23252.91万元[1] - 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27138.04万元[1] - 期末往来资金总计余额4656.63万元[1] 子公司情况 - 宁波科诺精工期末往来资金余额4656.63万元[1] - 江阴海达新能源期末往来资金余额0万元[1] - JIANGYIN HAIDA SINGAPORE期末往来资金余额0万元[1]
海达股份(300320)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8-26 19:2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1日14:30现场召开[1][30]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5] -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1日9:15 - 15:00[2][21]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320",投票简称为"海达投票"[19] 议案信息 - 议案1及议案2的2.01、2.02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9] - 股东大会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选举钱佳程等多项议案[26][28]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 - 10日8:30 - 11:30、14:30 - 17:30[12] - 登记地点为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公司四楼证券部办公室[13]
海达股份(30032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6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4][5]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议案[6][7] 分红方案 - 以601,234,1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元,共派12,024,683.82元[6]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6]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份总数变,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6] - 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海达股份(3003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6] - 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7] - 审议通过选举钱佳程为非独立董事议案[12] - 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议案[15]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8] 分红方案 - 2025年半年度以601,234,1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0元,合计派12,024,683.82元[8]
海达股份(300320)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的公告
2025-08-26 19:24
业绩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12.79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归母净利润1.08亿元(未经审计)[1] 分红方案 - 2025年半年度以6.01亿股为基数分红[1] - 每10股派现0.20元(含税),合计派现1202.47万元(含税)[1] - 2025年8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