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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3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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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3004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九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按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 议要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 ...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 业及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 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美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 ...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报送深交所无异议方可正式聘任[2][5]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深交所资格证书[3] 任职限制 - 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等四种人员不得担任[3] 职责与权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等情况[7][8][10] 解聘与代行 - 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15]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19]
美康生物(30043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管理[3] - 董事等涉密人员履行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5] 信息保密规定 - 涉密人员报告编制和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送资料[6]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内部违规报送信息视情节处罚,外部违规使用追责[12] - 擅自泄露材料信息致损失,公司追究赔偿和法律责任[23] 公司上市信息 - 美康生物于2015年4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2]
美康生物(3004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需审计[12]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内披露,季度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超总资产30%异常需披露[21]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董高无法履职超三月需披露[2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3] - 重大事件难保密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23]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4] - 涉及公司收购等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4] - 证券交易异常及时了解并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7]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预约[31] 信息报告流程 - 董高知悉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秘[32]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重大信息[32] - 签署重大信息文件前知会董秘,特殊情况后报送[32]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秘审核报送[34] - 未公开信息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34] 宣传与保密 - 宣传文件经证券事务部审核发布[35]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7]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归档[39] - 董事长为保密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管等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41] - 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人范围,签保密协议[41] - 生产经营知情者定期报告前不泄露信息等[42] - 股东及投资者履行披露义务并保密[42] - 重大事件披露前知情者不发布消息,新闻稿董秘审稿[42]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防止泄漏[43] - 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内控并报告[43] 责任承担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受处分和赔偿[45]
美康生物(3004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
美康生物(30043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提董事候选人[7] - 选举独董时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独董人数[9] - 选举非独董时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11]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序,超半数者当选[13] 选举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已当选超规定,下次股东会补选[13]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对未当选者二次选举或再开股东会[13] - 候选人得票相同致超员,二次选举或再开股东会[13] - 选举细则未列情况,股东协商或按多数意见办理[1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美康生物(3004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7
第一条 为明确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事 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 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职务。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
美康生物(300439)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0-28 18:14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于2025年10 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 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 为2026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号文"关于同意美康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39,999,9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00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5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