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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8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雪榕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 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 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 1 -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8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 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接受监事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 廉洁奉公等。 - 1 - 上海雪榕生物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 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章 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的权利,包括: (一)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并在缴付成本费后得到公司章程复印 件; (二)有权查阅和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券存根;公司股东名册;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文件。 第四条 公司股东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 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 主选举产生。 - 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上 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22: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 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应参照本制度 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22:56
| 证券代码:300511 |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4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6 |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 ...